▲桃園一名人妻今年初和30年前的吳姓前男友重新取得聯繫,被吳男的甜言蜜語灌迷湯,進而和吳男外遇。(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妻今年2月透過臉書重新和30年前的吳姓前男友取得聯繫,重新連絡上的2人相談甚歡,吳男更主動向人妻表示,2人失聯後30年來他一直都在尋找人妻的下落,換取人妻的信任,並對人妻展開猛烈追求,2人進而同遊茶藝館、水族館和摩鐵等約會勝地,直到被人妻的老公發現,怒對吳姓小王提告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吳男須賠償人妻老公40萬元。
一名人妻今年2月透過臉書共同好友,重新和30年前的吳姓前男友連絡上,過程中2人相談甚歡,更有久別重逢的喜悅,不過過程中吳男卻主動向人妻表示,2人當年會失聯的主因是因為他去當兵,而這30年來他一直在苦苦尋找人妻,讓人妻聽了相當感動,進而決定相約見面。
吳男見到30年未見的前女友相當激動,直接在車上抱住人妻,還向人妻表示「這30年來都一直深愛著她」,並從此次見面後也不顧人妻已婚有老公,對著人妻展開猛烈追求攻勢,人妻最終心軟,答應吳男的邀約,2人一起去看星星、互相擁吻,此後便開始四處遊玩,前往水族館約會增進感情,同時遊遍北部各個摩鐵,最終因人妻自覺對不起老公,向老公坦承外遇,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人妻老公主張,事件爆發後,他和老婆因需承受家人親友的異樣眼光,因而罹患憂鬱症,更因此出現自殺傾向,需要人妻時刻在旁照顧,事發後人妻也相當自責,導致人妻憂鬱症復發,2人均身心受創,怒對吳姓小王求償200萬元。
庭審時,吳男則向法官否認有和人妻發生性行為,但對於曾對人妻展開猛烈追求、約會和擁吻等,均不爭執。
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從吳男和人妻的對話來看,吳男明知人妻已有婚配,卻還親熱的稱呼人妻為「老婆」,並持續和人妻出遊餐敘,2人並有互相擁抱與親吻等親密行為。
而人妻出庭時也證稱,她16、17歲時和吳男為男女朋友關係,2人重逢後,2人約有過10次性行為,發生地點除車上外還遍布各地汽車旅館,而2人的對話中有她曾傳了一句「現在吃到了玩到了就要拍拍屁股離開」給吳男,意思是他們已發生性關係,且發生性關係時吳男知道她已有配偶,而她也知道吳男已結婚。人妻指出,她原本不打算和吳男發生關係,是因吳男不斷告訴她「他找她30幾年,思念她30幾年,也愛了她30幾年,是她造成他現在的不幸生活」,吳男還不斷勸她離婚,去台北,並承諾會養她等語,因而被吳男感動,並認為對吳男有虧欠,因此才會和吳男發生性關係。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吳男和人妻舉止親密,且常同遊摩鐵,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疇,足以危害人妻夫妻間之信任、幸福,雖然吳男強調2人前往摩鐵僅單純休息聊天,但衡以一般社會常情來看,摩鐵具有私密性,而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僅生瓜田李下之嫌,不採信吳男的辯詞,認為人妻老公求償有據,判吳男須賠償人妻老公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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