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家緯/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
併同此次公投的第十七案與第二十案,能源議題是台灣公投案中佔比最高的議題,而最終以「380 萬同意票對上 426 萬不同意票」與「390 萬同意票對 416 萬不同意票」否決「重啟核四」以及「遷離三接」兩公投案,確保了「非核、減煤、增氣、展綠」的能源轉型政策方向,可持續執行。
告別糾纏四十年的核四
重啟核四案未能通過門檻,象徵著糾結台灣四十年的核四爭議,終可落幕。雖然依據公投法規定,兩年後便可就此議題發起公投。但未來兩年內台電一方面可進行核四資產管理計畫,將此廠址改做其他用途,另一方面,全國再生能源發電量亦將在兩年之內超過核電,到時可進一步證明非核家園的可行性,故本次公投,可說徹底讓台灣社會告別核四。
但告別核四,不代表無需再面對核能的問題,因為核能此科技的特性,乃是其停止發電後,所衍生的核廢料處置問題對社會的衝擊,不下於營運過程的核安隱憂。而目前雖然核一廠已進入除役程序,但在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上,台灣跟諸多使用核能的國家一樣,尚未找到適當解方。然依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 2016 年舉辦的民間核廢論壇之共識文件,已對核廢處理政策提出選址政策應兼顧在地科學證據並尊重在地社群、應檢討過去忽略的風險分配與環境公平正義原則等完整建議。故在非核家園再次獲得社會支持後,主管機關與台電公司應就核廢處置政策上,跟民間團體開展對話,突破現行困境。
▲核電於全國發電占比已低至 10%以下(圖/作者提供)
正視390萬同意票的訊息
邁向「非核、減煤」的過程中,除了想盡辦法讓再生能源仍可於 2025 年提升至20%以外,燃氣提升的幅度,亦決定的減煤的速度。而三接遷離案否決後,若再外推方案可以通過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的審查,則 2025 年時,併同既有天然氣接收站的擴建,則總接收能力可由當前的 1650 萬公噸,至少提升至 2200 萬噸左右,仍有機會在四接與五接未能如期於 2025 年完成時,在利用率達到今年水準時,滿足該年 2490 萬噸以上的天然氣需求。
但在此次公投討論中,也見諸對於天然氣在 2050 淨零轉型路徑中的質疑,許多論點認為三接遷離公投案若遭否決,將導致政府會將本該作為橋接角色的燃電發電,視為長期解方。而筆者雖然擔任此案的反方代表,但亦在公投說明會中,提出台灣在未來十到十五年間,天然氣的需求量仍須大幅增加,方可加速削減燃煤。但若要達到 2050 年時二氧化碳淨零排放,則 2050 年時的天然氣需求量須降至 150 萬噸左右,約為當前的十分之一。依此,經濟部與中油公司為三接工程可以持續感到慶幸之餘,也有責任立即提出天然氣橋接管理策略。
▲三接遷離公投案遭否決,作者指出,今後雖將提高天然氣的使用比例,政府也需提出適當管理策略。(圖/記者林振民攝)
首先其應在第三接收站環差審議之時,便同步提出修正後的天然氣供需規劃,將麥寮港改建為天然氣接收站一事同步納入考量。而依據筆者估算,若麥寮港亦可轉為天然氣接收站,則第三接收站的第二期工程便可取消,協和接收站亦僅需採浮動式接收站即可。
再者,經濟部與中油公司應借鏡歐盟近期提出的「氣體燃料市場與氫能套案」(gas markets and hydrogen package) 以及「甲烷排放管制」規劃,配合明年三月便要公布的台灣淨零路徑,提出現行天然氣接收站、輸配管線等相關基礎設施,如何轉作為生質氣、生質甲烷還有合成氣體燃料的輸配管線,以及氫能接收設施。針對甲烷管制上,雖然台灣本身自產天然氣比例低,但仍須依循國際甲烷管制協議,採用避免洩漏措施,而中油於進口天然氣時,亦須於合約中要求生產者需採取甲烷管制措施,公告其進口天然氣生產時的甲烷洩漏率與碳足跡,而非僅以飽受質疑的「碳中和」天然氣來回應各界疑慮。
三項「路徑」 展現非核淨零國的雄心
此兩公投案的否決,雖然確保了能源轉型政策的延續,但並不代表當前能源轉型政策毫無值得檢討之處。若欲重建不同立場者對於能源轉型政策的信任,經濟部理應啟動能源轉型白皮書定期檢討機制,以多重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方式,就下列三點進行討論。
▲作者提出 12/19 起政府應著手處理的多項能源計畫。(圖/作者提供)
實施環評 面對電子業用電需求
首先為電子業政策環評,過往五年間台灣用電增長的主要驅動力乃為電子業,其對總體用電量增長貢獻度達到 55%,而台積電用電量增量,就佔了全台用電增長幅度的四成。而在此次公投討論過程中,無論是經濟部長、國內媒體以及外媒均以「藻礁 VS 電子業用電增長需求」為切入點。因此在公投後,行政院應主動面對此議題,以淨零排放路徑專案工作組中「產業及能源效率工作圈委員會」所提出的策略為基礎,研提未來二十年間電子業的總體發展策略,分析其對能資源的需求,以及整體製程佈局,方可增進社會信任。
提出能源效率提升政策 加速達到白皮書目標
再者為能源效率提升政策。能源轉型白皮書訂有「從 2017~2025 年間,能源密集度(每賺一元所消耗的能源)比前一年減少 2.4%,電力密集度(每賺一元所消耗的電力)比前一年減少 2%」之政策目標。過去幾年因石化業不景氣,因此能源密集度進步幅度達到 3%,但電力密集度的進步幅度則僅有 1.8%,後者離政策目標尚有落差。且若可達到每年電力密集度進步 2%時,則可在未來 GDP 成長率維持在 3%時,將用電成長率抑制在 1.3%左右。遠低於經濟部提出的每年 2.5%的預估。
因此經濟部應統整旗下能源局、工業局的資源,研提國家能源效率計畫,提出可以達到前述電力密集度提升目標的政策措施以及預算,包括節約能源及使用能源效率規定的加嚴以及未達標業者的揭露,能源使用說明書資訊揭露與審查公開,以及提撥 100 億元以上的住商節電預算,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加速老舊電器汰換等。
「可達到」的新再生能源發展目標 削減燃煤
最後則是須提出可達到 2035 年淘汰燃煤的新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本次公投雖未如 2018 年直接針對深澳燃煤電廠進行公投,但此兩公投案中,燃煤削減進程仍是各方論證焦點。而在三接通過下,可守護原訂的減煤進程,且去年底立法院亦已通過 2035 年時台中火力電廠的燃煤機組均須停止運轉的附帶決議,因此行政院應更積極規劃 2035 年淘汰傳統燃煤的具體進程,包括是如何能在 2035 年時將再生能源占比達到 50%以上的具體規劃。
筆者於三接案的公投說明會中,呼籲各位支持「非核減煤」願景的朋友們,我們不能只支持個遙遠的願景,而不去思考達成的路徑。此次公投確立非核方面,亦守住燃氣這個橋接能源選項,但我們得加快產業轉型、節能與綠能的佈建,台灣才能穩健的邁向全球第七個非核淨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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