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姓女子2019年在家裡打掃時,驚見床頭筆記本上寫滿了老公親手寫下的外遇秘辛。(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侯姓女子和劉姓男子2人結婚20餘年,婚姻關係穩定,不過2019年侯女在家中整理房間時,卻意外發現床頭上放著一本筆記本,裡面充滿了老公親手寫下外遇的出軌證據,「我在跟愛愛有使用藥物協助」、「太久沒有了」、「親愛的○○(小三名),自從我們深夜線上成為男女朋友」等句,驚覺老公早已外遇還和陳姓小三有性關係,怒對2人求償80萬元。一審,法官判劉男和小三2人須連帶賠償50萬元,案件上訴到二審後,台中高分院駁回2人上訴,維持原判。
侯姓女子和劉姓男子2人自1999年結婚至今,原婚姻關係穩定,不料2019年侯女在整理家中環境時,竟意外在床頭發現一本筆記本,裡面充滿了老公親筆寫下的外遇證據,讓她相當崩潰。劉男在筆記本裡寫下,「我如此愛妳才會這樣做,更害怕會失去妳」、「希望妳幸福,我要坦誠了」、「我在跟愛愛有使用藥物協助,我恢復信心,因為太久沒有了,這是有過程,如果妳願意聽,妳不要失落,我真的很擔心妳」、「親愛的○○(小三名),自從我們晚上深夜線上成為男女朋友」、「奇妙十架的愛」等語,讓侯女驚覺老公不但外遇,還已和小三發生關係。
事情曝光後,侯姓人妻連夜趕往陳姓小三的住處外守候,果然發現老公和陳姓小三舉止親密、共同進出,2人不但十指緊扣逛夜市,也被侯女發現劉男多次在小三家過夜,劉男甚至直接將行動不便的母親和看護,在未告知侯女的情況下,全部搬離2人的住處,認為老公和小三2人明顯逾越一般同事正常社交行為範圍,怒對2人求償80萬元。
庭審時,劉男向法官辯稱他和陳女2人僅為朋友關係,且為工作事業夥伴,何況他和侯女2人的婚姻關係已瀕臨破碎,非美好圓滿狀態,不認為侯女的配偶權有受到重大損害。而陳姓小三則同樣強調,其和劉男2人僅為普通朋友關係。
一審,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指出,劉男多次被拍到出入陳女家中,並和劉女互動親密來看,不採信劉、陳2人的證詞,判2人須連帶賠償侯女50萬元。劉、陳2人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劉男曾多次被拍到單獨出入陳女家中,且2人舉止親密,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禮儀應有分際,認定劉、陳2人侵害侯女配偶權,而劉男主張已和侯女婚姻關係瀕臨破碎,難認有侵害到侯女配偶權之理由來看,法官表示,夫妻感情未如預期,要屬婚姻關係諮商與處理問題,而不是侵害配偶權之正當理由,無法免責,且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之家庭關係,均為婚姻遭破壞之精神痛苦來源,但劉、陳2人明知此理,卻仍密切交往成為情侶關係,不採信2人上訴理由,駁回劉、陳2人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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