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賊星該敗!吳姓通緝犯相中新北市淡水區某豪宅且觀察屋主作息,選在凌晨伺機而動闖入屋內翻箱倒櫃,偷走老錢櫃白酒、西藏天珠原石等收藏品後藏到屋子外15公尺竹林內,當他再度返回屋內繼續偷人蔘酒,撞見下樓查看的屋主,竟持辣椒水噴灑趁機逃跑,翻牆時不慎被圍籬割傷臀部等。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準強盜罪判刑7年2月。
31歲吳嫌看準淡水瓦窯坑山區地處偏僻、人煙稀少,鎖定蕭姓男子(60歲)所居住的豪宅,長期觀察蕭男生活作息後,趁今年228連假凌晨5時許,心想蕭男可能已經出門遊玩,於是駕車停靠在路邊,翻越鐵籬笆進入獨棟住宅庭院,拿屋主的梯子爬上2樓,從冷氣孔進入屋內行竊。
得手金門高粱酒2瓶、葡萄酒1瓶、茅台酒1瓶、竹葉青、白酒以及字畫、紀念套幣、玉墜、佛珠、領帶夾以及現金1661元等物品,吳男狡猾的將贓物放置在屋外15公尺內的產業道路旁的竹林,並再度返回屋內,欲搬走人參酒。此時,蕭姓屋主聽到聲音下樓,正好看到吳要攀爬鐵籬笆逃走,便從後方將他拉下,吳卻拿出辣椒水,3度朝屋主臉部噴灑,隨後逃脫。
豈料他在翻牆逃跑過程中,不慎被圍籬頂端的鐵網割傷,造成臀部「菊花」部位、左臂、右腋下、臉部等多處掛彩,還跑到附近鄰居家聲稱自己被追殺,鄰居見狀熱心通知警察到場協助。
▼吳姓通緝犯闖空門賊撞見屋主,逃跑時菊花遭圍籬刺傷。(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警方到場後,吳嫌一度謊報胞弟身分證字號,但由於警方日前就有偵辦過他的案件,隨即就將他拆穿,加上他身上獨有的刺青,認出他就是名在逃的通緝犯,更在他身上發現辣椒水、工具組以及1把摺疊刀。但他被捕後,只承認侵入住宅,更反控屋主拿刀殺他,否認用辣椒水攻擊他人。
合議庭審酌吳嫌正值青壯之年,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財物,竟以侵入住宅竊盜、踰越牆垣、毀越安全設備、攜帶兇器的方式隨意竊取他人物品,足徵其對於他人財產法益欠缺尊重,且在屋主發覺後,竟率然以防狼噴霧劑向屋主臉部,其行為實不足取,考量犯罪後在警詢、偵訊、準備程序中均否認犯罪,直到審理時才坦承犯行,依準強盜罪,判處吳嫌7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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