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元旦新制看過來!國道散落物處理費貴3千 半小時內不再免費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國道高速公路每年散落物事件達四萬件之多,依現行規定,若處理散落物未達30分鐘可不對駕駛收取處理費,明年元旦起該機制將取消,即便未達半小時也會收取3000元,處理時間以每30分鐘為一個級距,每級距均增加3000元。

▲▼國道貨車載運娃娃機沒有綑綁牢固,其中2台半途掉落波及4車。(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國道散落物件頻傳,曾有貨車摔落未捆妥的夾娃娃機。示意圖。(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道散落物事件頻傳,經高公局統計,109年散落物件數高達4萬4951件,較108年3萬9780件、107年4萬1757件、106年4萬2729件及105年4萬3313件多。

明年新制上路,交通部今天公告依照「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取消散落物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免收費規定,並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新規定,處理國道散落物未滿半小時仍將收取3000元處理費,並對各項級距做調整,過去處理時間30分鐘以上未達60分鐘收費3000元,經調整後將增至6000元;處理時間60分鐘以上未達90分鐘過時收費6000元,經調整後增為9000元;處理時間90分鐘以上但未達120分鐘過去收費9000元,經調整後則收費1萬2000元。以此類推。

另外,明年一月新制還包括台灣港務公司「高雄港離岸風電作業船收費方式」公告,為配合國家發展離岸風電政策,服務各式離岸風電作業船到高雄港作業需求,「高雄港離岸風電作業船收費方式」預定12月下旬公告,明年1月1日起實施。詳細方式有待港務公司近期公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