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承認「台灣數位疫苗證明」 22日起生效

▲▼台北長庚醫院醫療團隊AZ疫苗施打模擬演練,COVID-19疫苗接種記錄卡,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接種疫苗,群體免疫,法定傳染病,小黃卡。(圖/記者李毓康攝)

▲歐盟宣布承認台灣的數位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圖/記者李毓康攝)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國人國際通行需要,已建置臺灣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簽發平台,歐盟今天(21日)宣布我國正式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自12月22日起生效。

歐盟已建立數位新冠證明世界性標準,目前已有55國加入,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28個非歐盟會員國加入,為目前國際最主流運作之數位新冠證明系統,歐盟共已核發逾6億張EU DCC。

歐盟執委會已發布新聞稿指出,「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 Digital COVID Certificate, EU DCC) 為歐盟對抗COVID-19疫情之關鍵要素。

▲▼ 歐盟疫苗護照。(圖/路透)

▲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 Digital COVID Certificate)。(圖/路透)

美國已宣布接受民眾持「歐盟數位新冠證明」入境之查驗,另歐盟亦已宣布與國際民航組織(IATA)發展數位新冠證明互通,目前民眾持臺灣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國際旅行,可於前述各國及航空公司使用,通行時可享快速驗證之便利。

申請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需經過嚴謹的測試程序,過程中需相互驗證所有已加入歐盟之國家的QR code,並進行憑證交換,亞洲地區目前僅新加坡及我國成功加入,期盼民眾在跨境移動時,解決紙本證明需要空間儲存、紙本文件不易保存及人工查驗耗時等缺點。

數位證明將優先提供做為民眾出國使用,至於國內是否開放使用,待疫情指揮中心另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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