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經手4億元!快遞公司兼營地下匯兌 負責人50萬元交保

記者游宗樺/台北報導

專辦兩岸、港澳貨物快遞的「華耀通運有限公司」,遭新北市調查處查出,該公司涉嫌違法替客戶進行匯兌新台幣、人民幣的業務,3年內經手的金額約合新台幣4億元,違反《銀行法》規定。台北地檢署21日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到華耀通運等4處地點搜索,並以被告身份傳喚公司負責人王俊祥等3人到案,經漏夜訊問後,王俊祥以50萬元交保,其餘2名被告則各以20萬元交保離開。

據公開資料指出,華耀通運為一家專業辦理兩岸三地的貨物快遞、海空運包稅的正當運輸,還提供合法報關、門到門服務。以快速、安全、可靠且平價優質、合法的運輸服務客戶,服務項目還包括小額貿易的報關運輸、快遞運輸、海運散裝整櫃包稅運輸、以及空運包稅回台運輸等業務。

檢調查出,該公司疑似違法替客戶辦理匯兌新台幣、人民幣的業務,3年來經手的金額約合新台幣4億元,涉嫌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25條的地下匯兌罪嫌,經台北地檢署指揮,新北市調查處21日深夜到隔日凌晨陸續將公司負責人王俊祥等3人帶到案,經漏夜訊問後,王俊祥以50萬元交保,另2名被告則各以20萬元交保。

▲▼專營中國及台灣兩岸物流運輸的華耀通運有限公司負責人王俊祥,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業務。(圖/記者游宗樺攝)

▲華耀通運公司負責人王俊祥涉嫌經營地下匯兌業務,被檢方諭令50萬元交保。(圖/記者游宗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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