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以「東坡肉」等語辱罵李男,挨告判罰1萬元。(示意圖/記者黃士原攝)
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高雄某高中邱姓學生因不滿李姓同學炫富,2020年8月間在Instagram上以「你這東坡肉」等語發文辱罵李男;同時間另一名黃姓學生則是傳訊恐嚇李男「我有的是人可以處理你」。事後李男不甘受辱,協請父母提告求償20萬。法院日前審理後,判邱、黃2人皆須與父母連帶賠償1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16歲)與邱男(15歲)、黃男(15歲)皆就讀同一所學校。邱男2020年8月間於Instagram上以「奉勸各位不要拿父母的錢出來顯擺還狗眼看人低」、「你算那根蔥還敢自稱自己是人啊,你這東坡肉能把converse(帆布鞋品牌)穿成東坡肉的也就你一個啦」等語辱罵李男;另一方面,黃男則傳訊恐嚇李男「轉學轉到哪裡都一樣,你到義大,我有的是人可以處理你」,使李男心生畏懼。
事後,李男不甘受辱,協請父母向邱、黃2人,各提告求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邱男供稱,因李男常常炫耀家裡有錢,才會嗆「狗眼看人低」等語,至於「東坡肉」則是情緒性用語,無辱罵之意。黃男則表示,他傳訊息後,李男曾回「你要處理我?不用大費周章,時間你講」,因此可見李男應無心生畏懼。
針對邱男部分,法官認為,「狗眼看人低」等語,已對李男產生人格品德低下、無能無知的負面印象,屬於貶損人格的行為,且以「東坡肉」形容他人身材,算是以侮辱性言詞辱罵李男,何況個人體態如何,事實上和社會公共議題無關,不應被他人嘲笑,因此邱男行為已確實造成李男名譽損害。
另外,黃男部分,法官則指出,即便黃男供稱,李男曾回訊息嗆聲,但根據《刑法》,僅需行為人將足以讓人心生畏懼的事情告知他人,就算是恐嚇,因此黃男的用語已暗示,可能加害李男的生命、身體,或尋求黑道人士以非法方式來解決,依照一般社會觀念,足以使人畏懼。
綜上,法官審酌兩造情狀,判邱、黃2人皆須與父母連帶賠償1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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