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馮光榮奪妻開房獲賠10萬 人夫要上訴教訓「不用錢的最貴」

▲▼前藝人馮光榮被控勾搭郭姓人妻,挨告索賠100萬元。(圖/記者黃哲民攝)

▲前藝人馮光榮被控勾搭郭姓人妻,挨告索賠100萬元,到新北地院出庭時喊冤。(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轉行當游泳教練的前藝人馮光榮,被控勾搭郭姓人妻,被郭女的丈夫許男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今判馮光榮須賠償10萬元。許男受訪表示,會上訴並增加馮光榮公開道歉的要求,讓馮知道「不用錢的最貴」,他也會加碼把獲賠金額都捐給因父母外遇而成為孤兒的小孩,他要用自己賺的錢養小孩,「不用這種得來的髒錢」。

現年56歲的馮光榮在1990年代演過多齣瓊瑤劇,號稱「御用小生」,在演藝圈闖蕩20多年,1997年當紅時,與女藝人「馬妞」馬維欣因戲結緣而成婚,但婚姻只維持6年就離婚,2006年再婚迎娶外商公司陳姓女主管,育有1女,但2010年離婚,馮光榮也逐漸消失在螢光幕前,曾改行當房仲,目前據悉在國小教游泳。

許男今年(2021年)1月和郭女離婚,2人所生3名子女都跟他。許男提告指稱,去年發現郭女和馮光榮用即時通軟體的曖昧對話,郭女負氣離家,被他查出跟馮光榮出遊還開房幽會,他錄音質問郭女蒐證,向馮光榮索賠精神慰撫100萬元。

馮光榮出庭否認勾搭郭女,聲稱2人僅是網友,聽郭女常訴苦被家暴、恐嚇,他勸郭女為孩子多著想、不要離婚,和郭女去摩鐵是怕郭女想不開,所以在旁安慰,但2人沒有越矩,郭女也不曾到他家過夜。

新北院今判馮光榮應賠償許男10萬元,許男受訪表示自己不缺錢,他會上訴,就算判賠金額可能變少,他不在意,但他要讓馮光榮知道「不用錢的最貴」。

許男說讀高中的長子日前在校上電腦課,看見上網的電腦秀出新聞跑馬燈,赫然就是馮光榮涉勾搭郭女挨告的訊息,兒子當下很尷尬,儘管在場同學不知女主角就是兒子的媽,許男說聽了很心酸,覺得他自己和郭女、馮光榮在這件官司都是輸家,但3個子女是無辜的,所以他上訴會增加馮光榮應公開向他小孩道歉的要求,「讓小孩成為贏家」。

此外,許男強調會兌現把獲賠金額都捐出去的承諾,而且會加碼,就算上訴後判賠金額減少,他一樣會在律師見證下,加碼捐給育幼院裡因父母離異成為孤兒的孩子們,絕對不會用在自己孩子身上,因為他能賺錢自己養小孩,「不用這種得來的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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