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臉書PO女記者合照害她變小三 律師揭「丁允恭才是小王」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前局長丁允恭有辱官箴案」記者會,監察委員紀惠容說明。(圖/記者林敬旻攝)

▲監察委員紀惠容曾對丁允恭有傷官箴案進行說明。(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與某女記者在辦公室內「做愛做的事」,引發輿論譁然,黯然去職。監委紀惠容對丁允恭提出公務人員涉性騷擾彈劾並送懲戒法庭,雖一審判定丁允恭性騷不成立,但監委紀惠容不滿上訴,認定關鍵在丁允恭曾在臉書上PO出與該女合照,已對被害人造成敵意環境、工作困擾,希望讓司改會、婦權團體派專家臨庭陳述釐清。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也針對丁允恭案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認為丁案未徵詢專家、也未讓被害人陳述,沒有描述丁允恭張貼照片事件的整體脈絡,也未審酌當事女子與丁的權力地位關係,更何況該事件已對女方經濟、工作、身心造成影響。

▲▼丁允恭偕丁妻,到懲戒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丁允恭曾赴懲戒法院出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監委紀惠容希望法官能找專家學者來參與開庭,監院會提供專家學者名單。不過,丁允恭辯護律師指出,「性騷擾防治法」在台灣實行多年,實務流程、判決都很成熟,若是為了鑑定案件的事實性,那他對專家證人沒有意見,但監院這種作法,根本就是凌駕法律之外,找專家來「鑑定法律」,此舉恐有侵害司法獨立審判的問題。

除此之外,監察院認定丁允恭PO合照違反女方意願,讓女方變成小三、造成工作生活困擾,但辯方律師秀出丁允恭與女記者交往所有LINE對話截圖佐證,時序顯示丁允恭當時已和前妻離婚,加上女記者當時與另名男子交往中,「丁允恭那時才是小王」。

驚人的是,辯方律師秀出兩人對話,顯示女記者傳LINE希望讓別人知道他與丁允恭的關係,丁才會把兩人合照上傳,認為監察院在調查丁允恭性騷擾案件時,對於兩人交往關係、通聯時序並未釐清,才會造成誤解。

另外,包含司改會等民間團體及監委都希望能以「法庭之友」制度讓婦權、司改團體專家列席開庭,但台灣包含公務人員懲戒法及其他訴訟法規並無「法庭之友」的制度,所以監委紀惠容堅持找專家判定丁允恭放蕩行為是否為性騷擾,明顯不符《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所以這種另闢蹊徑追溯丁性騷罪名也在法界引發討論。

對於監委堅持找「法庭之友」專家來鑑定是否影響審判獨立,或跳脫《性騷擾防治法》規範等上述適法性?《東森新媒體ETtoday》記者曾致電紀惠容委員辦公室電詢,但紀惠容截至發稿前未有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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