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超速女王車輛遭查封。(圖/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並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再度合作,成立專案抓車小組,而其中有2名女子皆因滯納交通違規罰鍰等超過10萬元,導致車輛遭到查封拖吊,其中1人辦理分期繳納,並由先生作保;另1人卻仍猶豫是否處理。
新北分署進一步說明表示,泰山一名31歲賴姓女子因積欠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罰鍰1800元,另外又因多次違規停車、停車未繳納停車費及行駛高速公路未繳納ETC通行費等,遭到裁罰343筆,金額高達14萬1900餘元,總計14萬3700元。新北分署於是於8月起扣押其銀行存款債權,但其帳戶裡根本沒錢,而分署又於13日接獲交通局通報,在土城區一處收費停車格查封其車輛。
▲賴姓女子積欠罰款,趕在車輛遭查封前辦理分期付款 。(圖/新北分署提供)
然而,事發當天賴女丈夫突然現身,並表示自己手頭不方便,一時沒辦法處理,但願意配合將車輛開回新北分署暫時保管。賴女也稱,她每月月薪只有2萬多塊,而車輛貸款又還在繳,還有個小孩在讀幼稚園,又身懷六甲,實在沒辦法一次繳清欠款。
對此,新北分署同意賴女先繳納2萬4000元,剩餘的12萬元則分期繳納,並由其丈夫擔任保證人,並立下保書擔保後,將車輛取回。
另外,三峽一名60歲某工程公司的林姓負責人則是開車經常違規,光是超速就高達44次,堪稱是「超速女王」,而其餘違規事項也多達12次。不僅如此,林女甚至積欠10筆健保費,共1萬5000餘元、汽機車燃料使用費6筆,共9000餘元,又有7筆未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未加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罰鍰,共1萬8千元,在新北市路邊收費停車格停車未繳費9次,累計停車費及工本費約1000元。
此外,賴女又因多次交通違規及行駛高速公路未繳納 ETC 通行費等,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63筆,金額約18萬元,總計金額高達22萬3000餘元,其他交通違規態樣包括闖紅燈、違規自右側超車、未遵守交通號誌、違規臨時停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機車未依車道行駛各1次,未繫安全帶3次,違規變換車道4次,超速行駛44次,堪稱「超速女王」。
新北分署自2016年起扣押其銀行存款債權,而林女也偶而自行繳納部分欠款,但也只繳納4萬7500元,還有17萬4000餘元仍是遲遲不肯繳納。新北分署也於14日接獲交通局通報,林女名下一輛2012年份車輛停放在三峽區收費停車格,執行人員立刻前往查封拖回保管。
豈料,林女知道後,還致電書記官表示,她還沒決定好要怎麼處理欠款事宜。對此,新北分署表示,若林女仍未如期繳清欠款,屆時將會拍賣她的車輛來抵償。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並遭受裁罰而破財,萬一違規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以免遭受強制執行,額外損失車輛拖吊費及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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