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囂張!彰化男警局前酒駕蛇行暴衝燒胎 函送改拘提+建請聲押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二林鎮1名陳姓男子(44歲)已經連續8次大鬧警局,21日凌晨酒駕,把貨車當成跑車,在萬興派出所前來回蛇行暴衝、長按喇叭燒胎後逃逸,警方原本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但因為他無視公權力的行為,今天芳苑警方持拘票將陳嫌拘提到案,偵詢後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聲請預防性羈押。

▲陳姓男子深夜在派出所前違駕。(圖/讀者提供)

▲陳姓男子深夜在派出所前違駕。(圖/讀者提供)

這名陳姓男子從事裝潢工作,在地方是出了名的檢舉狂人,今年曾與鄰居發生衝突後,對警方心生不滿,酒後就到警局謊稱報案,已經有8次記錄,去年還曾經拿滅火器大鬧醫院急診室,熟知陳男行為的地方人士也表示,陳男不喝酒就是一個正常人,只要喝了酒就開始變得很「盧」,家人對他也無可奈何。

▲陳姓男子深夜在派出所前違駕。(圖/讀者提供)

警方指出,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於12月21日凌晨1時3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有輛小貨車在萬興派出所前馬路狂按喇叭,公然挑釁公權力,該分局巡邏員警立即對其實施攔檢,惟該部小貨車攔檢不停加速逃逸,沿路不斷蛇行、變換車道逆向行駛、突然停車及將車輛停放於路中央,罔顧用路人安全,致生公眾往來危險,涉嫌刑法第185條第1項公共危險罪,警方除製單告發違規外,並就陳嫌挑釁公權力且有嚴重危害公眾人身安全之虞,報請彰化地檢指揮偵辦,由警方持拘票將陳嫌拘提到案,偵詢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另鑑於陳嫌有反覆實施前揭犯行,芳苑警方並建請檢察官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以保障大眾生命、財產安全,分局長李益杰強調公務機關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絕不容許不法份子挑釁,警方對於違法滋事者一定依法嚴辦,秉持「暴力零容忍」精神,絕無妥協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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