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警方在山區查獲2名男子偷倒廢棄物。(圖/民眾提供)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南投縣32歲的陳姓和許姓男子昨天上午開著小貨車到霧峰區偏僻的象鼻山偷倒建築廢棄物,霧峰警方獲報趕往,追逐了幾公里才攔下,2嫌矢口否認偷倒,員警帶著2人重回現場,從地面車痕和車斗殘屑比對後才不得不坦承,但堅不吐露偷倒的行情,不過,警方移送台中地檢署時,2嫌掏空了口袋所有東西,赫然發現有厚厚一疊千元鈔,可見偷倒是暴利行業。
霧峰警分局萬豐派出所員警陳誌國昨天上午獲報有人在霧峰山區象鼻路偷倒建築廢棄物,陳員立即趕往,小貨車已倒完離去,陳員追逐幾公里後在霧峰區中正、光明路口攔查,2嫌矢口否認偷倒。
陳員帶著2嫌重回現場,根據地上車痕和車斗殘屑等跡證比對,2嫌才坦承犯行,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且地主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詢問2嫌偷倒廢棄物的行情,2嫌避重就輕,辯稱還沒有拿到錢,不過在移送地檢署複訊時,從2嫌掏空口袋內的東西,赫然發現竟是一大把千元鈔,可見收費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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