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網友是女生 周周被逼傳裸照殘遭性侵勒索4年

▲桃園市楊姓男子去年12月間在桃園區某涼亭見少女獨自一人,上前搭訕竟伸出狼爪竟撫摸大腿與下體處強行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屏東縣政府籲請家長及青少年注意,遇網路詐騙勇敢站出來揭發 。(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一名青少年「小明」,在臉書認識一名網友,遭對方大頭貼資訊誤導,上傳裸照、自慰等影像,被對方強迫口交,因害怕隱忍4年,家人發現有異報案,對方也被法院重判14年。耶誔節、跨年將至,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特別以這件個案,提醒家長及青少年注意,遇到類似個案,勇敢站出來揭發,避免對方予取予求。

「小明」於臉書認識一名網友,被對方大頭照等資訊誤導,以為對是同年齡層的少女,進而交往,對方要求提供裸照等資訊,從此掉入對方掌控,後來被迫上傳自慰等影像,相約旅館見面,才知對方是成年男性,還幫對方口交,隱忍4年,家人發現有異才報案,對方也因此被判刑14年。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說,根據2021年衛福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件通報資料顯示,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照片、影像案件,佔全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件通報類型比例8成。

其中青少年性私密影像通報案例,不只是女生的影像會怕被傳佈,少年受害案件比例也有上升趨勢,以屏東近年的青少年面臨性剝削通報案例件數,2019年22件,2020年74件,2021年迄本月上旬為51件,其中,以國中、高中居多,兩者受害比例相近,而男、女比例約為4:6。

而由於青少年性私密影像上傳後,對方就露出可怕猙獰面目,以公開等方式要脅,勒索被害人購買網路遊戲點數、索討金錢、再傳更多影像,被害人覺得很糗、丟臉、倒楣、羞愧,又常會想不知多少人會看到不雅照的恐懼、擔心等,心理創傷都不小,讓對方予取予求。

社會處表示,目前青少年接受交友管道,除臉書外,還有網路交友軟體、網路遊戲,臉書、IG等,都會機會接觸到匿名網友,通過聊天認識被騙。籲請青少年朋友不幸遇到類似事件,切勿私了,「一旦私了,對方會一步步獅子大開口,索求無度」,因此要勇敢求助,讓歹徒無法遁形,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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