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環保筷3成不合格 消基會籲政府加強抽驗

2021年12月24日 12:43

▲▼消基會抽驗市售環保筷3成不合格,呼籲政府加強抽驗。(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抽驗市售環保筷,發現3成不合格,呼籲政府加強抽驗。(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筷子為國人生活必備餐具之一,近來因環保意識抬頭,民眾大多使用環保筷,但消基會今(24日)公布抽驗市售10件筷子樣品結果,發現有3件美耐皿和合金筷樣品不符合《食安法》規定,依法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其中「日風筷(25A03)」在標示與溶出測試都不合格,呼籲業者立即下架,政府不定期抽驗食品器皿及包裝,以確保消費者健康,消費者要選購標示完整產品並注意標示內容。

近來因政府減塑政策,餐飲業者大多改用不鏽鋼或美耐皿筷或合金筷,有些家庭也會使用合金筷,為了解相關環保筷狀況,消基會今年8月底在雙北商店及網路購買10件筷子樣品,其中5件為不鏽鋼筷,4件為美耐皿筷,1件為合金筷,並在今天發布相關檢測結果。

▲▼消基會抽驗市售環保筷3成不合格,呼籲政府加強抽驗。(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抽驗市售環保筷,發現3成不合格,呼籲政府加強抽驗。(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表示,若檢視產地,10件僅1件為台灣生產,7件為中國大陸製造,2件沒有標示產地,而5件不鏽鋼樣品標示都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但美耐皿和合金筷樣品則有3件不符合《食安法》規定,「日風筷(25A03)」及「合金筷(箸)」2件樣品未有任何繁體中文標示,「OSAMA螺紋筷(五雙入)」未標示「供食品接觸用途」及「使用注意事項和警語」。

消基會指出,上述標示不合格樣品,違反《食安法》第26條,可依第47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

▲▼消基會抽驗市售環保筷3成不合格,呼籲政府加強抽驗。(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抽驗市售環保筷,發現3成不合格。(圖/消基會提供)

另在溶出測試部分,消基會指出,「日風筷」在高錳酸鉀消耗量測試不符規定,該物質若被消費者吃進去,會對健康造成影響,而依照《食安法》規定,可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到300萬元罰鍰;另「日風筷」在甲醛溶出測試也同樣不合格,而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甲醛列為致癌及致畸形物質,業者應立即將該產品下架回收,以保障消費者的健康。

針對10件樣品抽測結果,消基會建議,政府應不定期的抽驗食品器皿及包裝,以確保消費者的健康,並積極把關,業者更應落實標示以示負責,並確保商品標示符合國內相關法規後再上架,也提醒消費者,購買時要應注意產品標示內容,選購標示完整產品,使用時要依照標示,而無論不鏽鋼或是美耐皿,都應避免接觸酸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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