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玲涉詐助理費,遭檢方起訴。(圖/翻攝自新北市議員周雅玲臉書)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民進黨籍新北市汐止區市議員周雅玲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地檢署事後指揮台北市調處,到議員服務處、住所等5地進行搜索,查扣手機、平板、存摺等物證,並通知被告7人及證人2人到案說明,而周雅玲訊後被聲押禁見,最終裁定300萬元交保。新北地檢署24日偵結,周雅玲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據了解,周雅玲被舉報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而檢方介入調查後發現,周雅玲自98年間起至109年間止,利用未實質擔任其助理之多名親友作為人頭,向新北市議會申報擔任公費助理,每月詐領薪資2至4萬元不等,12年來共詐領1359萬6460。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事後兵分五路進行搜索,針對周雅玲市議員服務處、戶籍地等5個地點,查扣手機、平板、存摺及相關文書等物證,並陸續約談周的小妹及6名助理。
▲周雅玲涉詐助理費,遭檢方起訴。(圖/記者陳以昇攝)
另外,周雅玲詐得助理費後,又指使期大妹填寫取款憑條,並陸續將款項領出私用,至於人頭助理薪資的部分,則是匯入周雅玲在汐止的房屋社區管理委員會帳戶,不僅如此,她還曾將此費用用來繳納父親計程車費和其宜蘭礁溪房屋貸款。
對此,周雅玲坦承犯案,而其大妹也坦承有用人頭助理薪資來支付她私人的管理費。至於周小妹及6名助理的部分,7人均坦承擔任人頭,
檢方認為,周與其大妹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因此將2人起訴,至於周小妹及6名助理偽造文書罪嫌部分,則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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