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智輝銅鑼弊案向國華人壽詐貸4.5億 再判賠上億元確定

▲律師,貪汙,收賄。(圖/視覺中國CFP)

▲前立委何智輝涉及多起賄賂案件,最高法院判決他須再賠償國華人壽。(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立委何智輝在苗栗縣長與立委任內,涉及久俊開發弊案、銅鑼科學園區弊案等多起弊案,總計向國華人壽詐貸4億5千萬元。何智輝一審遭判刑19年後,行賄法官,最後潛逃大陸地區。國華人壽起訴求償,一審判何智輝、張素筠夫婦與國華前董座張貞松等人須賠償2億元,另外更一審再判決何智輝、張素筠須分別與張貞松等人連帶賠償2500萬、8750萬。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定讞。

何智輝夫婦1997年取得久俊工商綜合區開發許可後,先後以久俊案土地,在1997年向國華人壽貸款2億元,另外又在1999年再2億5000萬元。國華人壽前董事長張貞松、董事翁德銘等人,違法指示下屬核貸放款,造成國華人壽損失。國華人壽因此提出民事訴訟,求償4.5億元。

一審法院判決何智輝夫婦與張貞松須連帶賠償2億元,另外也判決張貞松與翁德銘等人須連帶賠償2億5千萬元。2億元賠償部分因未上訴而確定,至於2億5千萬元部分,何智輝、翁德銘等人均提出上訴。

案經高院審理後,更一審仍認定何智輝夫婦、張貞松、翁德銘等人,通謀虛偽不法侵害國華人壽的財產權,必須賠償。經過計算後,判決何智輝需與張、翁等人,連帶賠償2500萬元,張素筠需與張、翁等人,連帶賠償875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上訴確定。

何智輝因久俊開發、銅鑼科學園區等弊案,一審遭判刑19年,上訴二審後,他已200萬元收買合議庭法官陳榮和等人,獲得改判無罪。但收賄案情爆發後,何智輝在檢調搜索時跳窗逃逸,據傳潛逃大陸,檢方發布通緝,時效到2035年為止。另外收賄的法官也陸續定讞,目前也有人已經獲得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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