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金區26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38歲的黃姓男子酒駕撞上范姓一家四口,導致37歲的母親身亡、15歲林姓少女重傷,事後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1.24毫克。高雄市長陳其邁得知事故後震怒,交通局也提出5大修法建議,其中包含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以及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
針對昨晚於前金區河東路酒駕事件,陳其邁震怒並指示交通局、警察局加強道安大執法,盡速研擬相關修法建議,以確保市民行的安全。
根據陳其邁指示,交通局提供5大建議,針對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建議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包含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並沒入車輛;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
另外,車主在知情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
▲黃男已經是第三次酒駕。(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黃男26日晚間7點20分酒駕行經河東路、國民街路口,撞上正在過斑馬線的范女一家人,導致37歲的母親死亡,15歲林姓女子雙腿小腿骨折、身體多處擦傷、臉部撕裂傷及全口牙齒掉落,其餘2人也分別受了輕重傷。
▲▼高雄國賓飯店前車禍,一輛深灰色BMW撞倒4行人,導致37歲范女身亡。(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警消獲報趕往現場,先將傷者送醫,遺憾的是范女送醫後仍傷重不治。案發後進行酒測,黃男的酒測值高達1.24毫克,原來駕車前曾在咖啡店喝酒,還自備高濃度烈酒,酒後還自行駕車,才釀成重大意外。
警方調查後發現黃男民國95年、98年時,都有酒駕被取締的紀錄,已經不是第一次酒駕,此次造成嚴重傷亡,全案依照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當中。
市長陳其邁得知消息,感到相當憤怒,第一時間下達指令,酒駕致死案件人神共憤、於法不容,警局應從嚴、儘速依法偵辦,決不寬貸。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