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珈女老師被人妻客訴和男學員過從甚密,女師不滿提告妨害名譽結果不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林姓男子去瑜珈館報名健身課程,卻和瑜珈女老師過從甚密,被林妻察覺不對勁,取得林男行車紀錄器檔案,發現林男曾多次私載女師到台東等地出遊,女師還曾在車上說:「你最近練得比較硬哦!」瑜珈館接獲林妻客訴,決定將女師停課,沒想到女師和林男反而控告林妻妨害名譽、違法搜索,台北地檢署27日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林妻大約半年前,在住家附近,目睹陌生女子坐上老公的車而起疑,打聽之下發現,老公竟然有在上瑜珈課,林妻心生懷疑但苦無證據,後來想起孩子和老公共用同一輛車子,就像孩子借了鑰匙上車,取得行車紀錄器錄音檔。
林妻為了斬斷老公的不正常交往,向瑜珈館客訴,指女老師和男學員過從甚密,瑜珈館人員聽了音檔,認為女老師稱呼男學員「親愛的」,還會說出:「你最近練得比較硬哦!」等曖昧言語,確有不當,決定暫停女老師的所有課程。
▲男學員得知女老師遭停課,不滿瑜珈館胡亂處分,並控告妻子違法搜索他的車子。(示意圖/pixabay)
林男得知後,認為女老師工作權受損,向瑜珈館抗議胡亂處分,得知是自己妻子拿行車紀錄器去客訴後,林男和女老師分別控告林妻涉嫌妨害名譽,以及違法搜索林男的車子。
檢察官調查,林妻是經孩子同意而取得鑰匙上車,沒有違法問題,另外林妻客訴時,只向瑜珈館主管提到女老師身分,並沒有指明與女老師有不正常關係的男學員身分,是瑜珈館根據林妻留下的電話,自行勾稽出林男身分,而根據瑜珈館主管證詞,行車紀錄器錄音內容顯示林妻的懷疑有所依據,因此以妨害名譽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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