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姓老闆開車時發現把手後視鏡都被抹大便,警察揪出是邱姓婦人涉嫌毀損。(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60多歲邱姓婦人,因為不滿停在路邊的機車遭人移動,懷疑是在附近開公司的杜姓男子為停車方便任意移車,竟連續3次親自用手把大便穢物,塗抹在杜男車門把手、照後鏡上,杜男氣得提告毀損罪,雖然車身遭抹穢物實在讓人無法接受,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大便可以沖洗乾淨,並未造成實質損害,27日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提告的杜姓男子在台北市中山區經營公司,平常習慣把公司車停在樓下停車格,但在10月6日、10月20日、11月3日,要去開車時,都發現駕駛座車門的把手或照後鏡等地方,竟然沾染著大便,警方獲報後,根據路口監視器,發現60多歲的邱姓婦人走近車身時,曾伸手做出塗抹動作。
邱婦一開始矢口否認犯罪,後來才坦承她親手抹大便「事出必有因」,邱婦解釋,那裡本來是紅線禁停區,不知為何突然畫成汽車停車格,她懷疑杜男為了停車方便,擅自移動她停在一旁的機車,邱婦理直氣壯認為,她的機車遭移和杜男車子被抹大便,「有因果關係,希望辦案人員查明」,不過最後檢察官是以毀損罪嫌不足等理由,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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