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來了! 明上午8時開放下載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歐盟執委會於今年12月21日宣布我國正式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表示,將於12月28日上午8時開放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供國人下載使用。指揮官陳時中也提醒,現在先開放要出國的人可以先使用,國內就是試辦,未來會看國內需要,在各地場所做使用。

歐盟為世界重要國際聯盟,「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目前已有60國加入,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33個非歐盟會員國(統計至2021/12/22止)。另外,美國已公開接受旅客持歐盟數位新冠證明供入境查驗,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數位新冠證明也能互通,因此我國數位證明於國際旅行己不限上述的60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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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說,我國「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資料欄位、數位簽章、防偽機制、個人資料保護、QR Code顯示與電子驗證等均依照歐盟標準,尤其是個人資料保護完全依據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之最小使用、自行攜帶、可被遺忘等原則,國人可以安心使用。

指揮中心表示,本項數位證明的內容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定義的敏感性資料,身分確認的方式相對繁瑣。本數位證明提供所有於國內接種疫苗或進行PCR檢驗者自行下載,初期限持有有效護照者,申請方式以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網址為:https://dvc.mohw.gov.tw(將於12月28日上午8時開放),或在衛福部官網取得連結。

透過以下三個步驟即可取得證明:

一、確認身分:
(一)國人:(1)身分證號+健保卡號+有效護照號碼;(2) FIDO(為安全且便利的生物辨識方式,提供指紋或臉部辨識登入)+有效護照號碼;(3)自然人憑證+有效護照號碼。三種方式擇一。
(二)外來人口:(1)統一證號+健保卡號;(2) 統一證號+入出境證號;(3) 統一證號+護照號碼。三種方式擇一。

二、選擇項目:選擇「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

三、取得證明: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 數位證明」,檔案格式為PDF,提醒要先保存於行動裝置或電腦硬碟中,再視個人需要列印紙本。無列印設備但又有列印需求者,可於申請成功畫面選擇超商並點選「取得超商列印碼」,系統將產製超商取件條碼或取件編號,請自行攜至超商付費列印。

指揮中心提醒,實際使用出示紙本或行動載具中的QR code都是可接受的方法,查驗人員掃瞄QR code後會出現不同顏色的號誌表達接受與否。但各國或不同場所仍可能有不同方式驗證,請民眾特別提醒留意。本數位證明優先提供民眾出國使用,至於國內何時開放使用,再由疫情指揮中心另行發布。詳細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福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簽發流程。(圖/指揮中心提供)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簽發流程。(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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