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姓女子入住高雄防疫旅館,認為第二階段返家居檢遭高市府刁難。(示意圖,非當事人入住旅館/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一名梁姓女子日前自美國搭機返台,他選擇7+7+7方案,入住高雄一家防疫旅館7天,再到阿公家進行第二階段居家檢疫,不過卻被高雄市衛生局告知,住所一樓是診所不符合規定,欲回台中住處居檢也被拒絕,導致第二階段得繼續住防疫旅館。對此衛生局提出2點駁斥,檢疫處為營業場所不符防疫規範,另外有同住家人之居檢地點應於入境前提出申請並由防疫團隊稽查防疫要件,所以才無法同意申請。
梁姓女子投訴媒體,稱她在19日入住鹽埕區一家防疫旅館進行第一階段居家檢疫,原定第二階段要到苓雅區阿公家繼續檢疫,且在防疫前提下,同住家人已打完2劑疫苗,並採1人1室規定,不過卻被衛生局告知,因住家一樓租給診所,請她另找居家檢疫住處或續住防疫旅館,而梁女打算回台中住處居檢,卻又被高市府拒絕,讓她認為被刁難。
▲高雄市衛生局以不符防疫規定為由,提出2點原因拒絕梁女申請。(圖/記者許宥孺攝)
衛生局指出,梁姓女子為台中市籍,入境前即選擇C方案(7+7+7),原定第二階段居家檢疫地點為高雄市苓雅區住家,12月23日經防疫團隊稽查,發現梁女於第二階段檢疫處所為營業場所,一般民眾出入頻繁易導致社區防疫風險,不符合當前防疫規範,並於12月23日當天通知當事人。
衛生局表示,因為防疫團隊認真稽核梁女所申報居檢民宅,現場狀況是營業的診所,不符防疫規範;也因為變更居檢地點,需要事先進行查核防疫要件,雖然是前往台中父母家一人一室檢疫,基於同島一命的原則,高市府防疫團隊無法同意其申請,而協助民眾改住集中檢疫所或續住防疫旅館,經當事人選擇目前續住防疫旅館執行第二段檢疫中。
另防疫計程車司機在民眾出防疫旅館前一日,會預先聯繫民眾準備,防疫團隊於晚間會再勾稽相關資訊即時更新,也於12月24日19點56分勾稽確認,並經由系統取消防疫計程車派車接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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