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生會狼爪伸入裙「妳毛好可愛」! 噁男挨告喊:我是同性戀

▲▼ 高雄高分院。(圖/記者陳宏瑞攝)

▲高雄高分院駁回阿昌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莊智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男子阿昌(化名)108年12月受邀到錢櫃KTV參加廖姓女友人的慶生趴,但席間阿昌卻趁著酒醉藉機在廁所中強撫女子小美(化名)私處,還稱「妳的毛好可愛」;事後小美憤而提告,阿昌竟還辯稱「我是同性戀」。高雄高分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昌有期徒刑8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當時20歲的小美受到好友廖女邀約,於108年12月22日凌晨前往錢櫃KTV參加慶生趴,但席間小美上完廁所欲離開之際,卻被酒醉的阿昌以聊工作為由順勢留在廁所內攀談,且阿昌還趁隙將門反鎖,並將手伸進裙內撫摸小美下體,噁稱「妳的毛好可愛」,後因有人要上廁所不耐久候而敲門,阿昌這才終於罷手。

小美脫離狼爪後不甘受辱,憤而報警並提告強制猥褻;阿昌警詢時坦承2人確實有在廁所聊天,但隨後就離開廁所,否認猥褻,還稱「我不喜歡女生,我是同性戀。」

惟小美指證歷歷,表示當天現場她只認識壽星廖女,才剛上完廁所就被門口的阿昌推進去,且對方還將門上鎖,「我有說不要,但我看他年紀比較大,沒有激烈反抗!」起初阿昌只是詢問小美有沒有意願換工作,接著就突然雙手抱住她;過程中小美激烈反抗、尖叫,但卻仍遭阿昌以蠻力壓住肩膀,並伸手入裙撫摸下體,「他要掀我裙子、要把手伸進我內褲裡,我蹲下去,他一樣蹲下來把手伸進去,他摸到我的毛,然後說『妳的毛好可愛』,我一直尖叫……。」

事後小美哭著從廁所中跑出來,向壽星廖女說明經過後,隨即離開包廂;而阿昌也以LINE向廖女表示,「那天我好像失態了,最後一杯威士忌下肚後全斷片!戒酒不喝了……!」廖女還回「那女孩有點在意。」阿昌則說「跟她(小美)說抱歉,我斷片了,然後全沒印象了」等語。高雄地院認為小美指訴非子虛烏有,阿昌酒後確實有做出越矩之行為,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其有期徒刑8月;阿昌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審酌後,認為原審量刑亦屬允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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