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山地原住民立委伍麗華2樁腳涉賄選 二審獲判緩刑

▲▼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伍麗華。(圖/記者湯興漢攝)

▲伍麗華風光當選,但她的2名樁腳卻捲入賄選案,高院二審判2人緩刑。(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首位山地原住民立委伍麗華,傳出樁腳疑似賄選案件。檢調單位查出,她的「烏來區後援會」之會長及副會長出資2700元宴請選民,因此提起公訴。一審將2人分別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改認定2人有悔意,因此改判刑2年與1年10月,並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伍麗華參選立委後,去年初擊敗國民黨籍的對手後,風光當選民進黨籍首位原住民立委,不過卻傳出疑似賄選案件。檢方起訴指出,伍麗華的新北市烏來區後援會游姓會長及陳姓副會長,於2019年12月28日,在新北市烏來區環山部落、忠治部落,與多位有投票權的山地原住民,一起搭乘遊覽車前往桃園市大溪區,參加當地原住民文化館所舉辦「2020總統暨原住民族立委聯合造勢活動」。

不過遊覽車去程途中,某位選民忽然提議活動結束後晚上去喝一杯,陳姓副會長隨即順勢表示:「晚上回來呀,便當不要吃了啦,就是說我們今天就直接交到某餐廳,辦一桌喔,好不好會長?」,游姓會長也回應:「可以」。於是一行人在當天造勢活動結束後,就到新北市烏來區某餐廳用餐,並由游、陳2人出資2700元,並於過程中拜託眾人投票支持伍麗華。檢調單位獲報後,將2人帶回,但2人強調伍麗華並不知情,檢方最後也僅對2人依照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2人有罪,均判刑3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還是認定2人有罪。但考量2人乃是因為車上選民提議,才順勢表示到餐廳請客,並無在遊覽車上就要打算進行賄選的預謀;況且宴請人數僅7人,又非發送金錢、禮品或招待流水席之大型賄選,對於規模龐大之山地原住民立委選舉,影響甚微。高院因此改將2人分別判刑2年與1年10月,並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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