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業納入「基本工資補貼方案」!免提減損證明、最快3月發放

▲▼臺北市街頭藝人證照制度於今年3月將從考試制轉變為登記制(圖/臺灣街頭藝術文化發展協會)

▲藝文產業將納入「基本工資補貼方案」,且無需提出收入減損證明。(示意圖/臺灣街頭藝術文化發展協會)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經濟部推出「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方案」,而文化部今(28)日發布消息表示,藝文產業將納入補貼方案適用範圍,且無需提出收入減損證明,受理申請至3月31日,如經審核通過,第一次補貼款預計最快可於3月份取得勞保投保人數後發放。

文化部說明,經濟部及勞動部共同研商基本工資補貼方案,以具營利事業或營業證照,並受疫情影響之農業、服務業及連帶影響較深的部分工業,今年9月及10月合計營收較去(2020)年同期衰退20%為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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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文化部表示,考量藝文團隊因產業環境的特殊性,經常一年的收入僅靠數場的演出維繫,而自2020年疫情爆發,對於藝文產業的影響更鉅。因此文化部積極向經濟部爭取,除了納入藝文產業為補貼方案適用範圍,屬各縣市政府登記之演藝團體,無需提出近2年9、10月的總營收報表作為佐證,即可列入基本工資補貼對象。

依經濟部說明,補助標準將以明年1到6月投保薪資在25,250元級距的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人數(投保薪資24,000元以下級距者),分別以每人1,000元及560元計算補貼;但每個月補貼上限,將以今年10月31日投保在24,000元、25,200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的員工人數及部分工時員工(投保薪資23,100元以下級距者)人數為限;至於65歲以上員工及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也得以其職業災害或勞保投保身分列入補貼計算。

文化部提到,「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方案」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辦,經濟部預計於明年1月中公告受理時間及申請網址,受理申請至3月31日,如經審核通過,第一次補貼款預計最快可於3月份取得勞保投保人數後即可發放。補貼款項將每2個月、分為三次發放。若有相關疑義,可撥客服專線02-7752-3600洽詢。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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