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繼父伸狼爪28次!怕媽媽再離婚一直忍...色畫家遭判81年

▲▼哭泣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1名色男見繼女身形越來越成熟,竟多次性侵,14歲的她擔心母親知道後婚姻會受影響因此不敢求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從事油畫的男子,見就讀國中繼長女身形越漸成熟,竟長達1年多趁全家熟睡對繼長女伸出狼爪。淪繼父洩慾工具的被害人,因害怕影響母親婚姻,更擔心遭暴力相向,選擇隱忍,直到被侵犯的最後一次以手機傳簡訊向同學求救,全案因此曝光。法官認定繼父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6罪、強制性交22罪,以一罪一罰判81年,合併處1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26歲的小慧(化名)父母在2006年離婚,她與妹妹平日與父親同住在北市大安區。媽媽離婚後在2008年與阿昌(化名)再婚,假日她也會與妹妹到新北市媽媽與繼父家過夜。

沒想到媽媽再婚是她惡夢的開始,2009年起阿昌見當時就讀國中小慧身形越來越成熟且曼妙,竟萌生壞念頭。在2009年2、3月某日凌晨,阿昌趁全家都在熟睡,竟隔著小慧外褲以手撫摸私密處,以此方式猥褻數次,小慧驚醒後不敢抗拒,深怕影響繼父與母親的感情,也擔心會被繼父毆打。

▲桃園市彭姓男子今年9月間搭乘台鐵自強號南下列車,見妙齡女熟睡竟動歹念,伸出鹹豬手撫摸胸部,見無反應還解開釦子繼續摸遭隔鄰乘客報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慧擔心告訴母親自己遭繼父侵犯的事情會影響他們之間感情,因此選擇隱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荒唐且食髓知味的繼父,同年間數次猥褻,甚至變本加厲以手伸入小慧內褲內先撫摸私密處,再以手指插入,來回抽動次數至少10次;2010年6月5日已經15歲的小慧,為了避免再度被繼父侵犯,先將與妹妹同睡的房間門鎖上,沒想到繼父竟持鑰匙開啟房門,躡手躡腳上床平躺在小慧左邊,以手撫摸後再次指侵約20分鐘,小慧不斷變換姿勢試圖阻止狼手,但繼父不僅不停手,甚至脫去自己與小慧的褲子,想趴在小慧身上,小慧將雙腳夾緊,他只好作罷將小慧褲子穿上離去。

隔日小慧擔心繼父會再次下手,在凌晨時以手機傳求救訊息給同學「阿宏,救我. . . 」、「小玲,救我. . . 」也在隔天上學將這些日子發生的事情告訴阿宏及小玲,在他們陪同下向輔導老師報告,報警處理。

狼繼父出庭時,坦承犯行且自稱罹患癌症,合議庭審酌他身為繼父卻無視繼女就讀國中,尚屬年幼,為滿足個人慾望,竟強制猥褻、性交多次,嚴重妨礙繼女身心發展,甚至影響日後對兩性關係及家庭觀念的認知,惡性重大,且尚未達成和解或賠償,復斟酌各次犯罪動機、手段等,認為檢察官對他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均具體求刑10、4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30年,稍嫌過重。

繼父辯護人雖請求減刑,但合議庭認繼父身為長輩,明知小慧當他是父親角色,應善盡保護教養的責任,卻罔顧倫理分際犯下此案,客觀上無法引起一般人同情,對此不符合減刑條件,認定他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6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強制性交2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一罪一罰8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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