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酒駕悲劇頻傳。(資料照/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即便再三強調「酒後不開車」,但酒駕悲劇卻頻傳,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經評估,目前將針對3方向修法,其中一項就是「首次酒駕使人重傷或死亡就沒入車輛」。對此,不少網友忍不住傻眼表示,「還要死人才沒收喔 ?命只值一台車」、「沒撞死人就沒關係了嗎」。
本站稍早報導《交通部要修法「重罰酒駕」!累犯時限延長 10年內被抓2次罰9萬》,王國材表示,由於108年4月已針對酒駕加重罰則,目前評估有3方向可修正。
1.首次酒駕使人重傷或死亡就沒入車輛,現有法條是酒駕累犯使人重傷或死亡才會沒入車輛。
2.目前法規對酒駕累犯定義為「五年內兩次以上酒駕者」,預計將延長時限,改為「十年內兩次以上酒駕者」即為累犯。
3.提高酒駕者同車乘客的罰款,現有罰款為600到3000元,交通部認為過低,需要調整,至於要提高到多少仍在討論。
▲網友對修法方向感到不解。(資料照/記者吳奕靖翻攝)
對此,就有不少人對第1項感到匪夷所思,紛紛在PTT上直呼「鼓勵酒駕不要撞死人?偉哉」、「白痴嗎?要死人才扣車」、「撞死人才沒入有個屁用」、「撞死人的車基本上都是事故車了,笑死」、「為什麼撞死人才沒車,超標就該沒收好嗎」、「哇~一輛車換一條命」、「肇事就該沒入車輛吧」、「還是太輕了」。
此外,也有些網友回應,「10年內才算累犯,10年後可以歸0嗎」、「計算累犯次數居然還有期限,笑死人」、「累犯為啥有年限?給你再爽一次的機會」、「初犯撞死人扣車蠻合理的,不過累犯就要改成酒駕就沒收,累犯才是重點」、「會酒駕的人就是僥倖心態不會出事,要出事才扣車跟沒改一樣」。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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