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環保署今(29日)下午召開預告「淘汰老舊機車補助辦法」草案記者會,自111年1月1日起,補助民眾淘汰老舊機車每輛新台幣2000元,補助申請方式採「線上辦理」,加上報廢回收有300元,可拿2300元,若再換購電動機車,會取得一張「碳權」憑證,至少會再獎勵1000元,能獲3300元。
空保處長蔡孟裕說,自109年起鼓勵民眾淘汰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已近122萬輛淘汰,減少了四分之一的老舊機車數量,少14%的機車排放量,對於空品改善有正面效益,但老舊機車仍有354萬輛,考量老機車污染排放高,有持續鼓勵淘汰老舊機車之必要,規劃補助車主淘汰老舊機車每輛2000元,預估明年能淘汰60至70萬輛。
外界抨擊淘汰老舊機車換2000元,也可能去買七期燃油車不環保,蔡孟裕強調,七期排放量還是遠小於四期,且接下來2年主要目的為淘汰四期車,同步採補助措施,盼「加速空汙減量」,又能減少私人運具,鼓勵大眾運輸。
▲各部會、地方政府電動機車優惠措施。(圖/記者許展溢攝,下同)
另外,環保署指出,汰換燃油機車為電動車具減碳效益,依照109年3月27日訂定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每部老舊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約有2.3噸二氧化碳當量減碳效益,開發單位可用於溫室氣體增量抵換,也就是民眾汰舊新購電動車,給予「碳權」,透過屆時設立的平台,讓車主、所需碳權的企業進行交易,但到底價格多少跟詳細規劃還在研議。
只是汰換電動車誘因何在?環管處處長蔡玲儀說明,2.3噸對開發單位有吸引力,建議企業未來每輛不能以低於1000元收購,收購是開發單位提出,只是要先讓民眾知道,換成電動車會換得一張憑證,進而了解到減碳效益。
▲蔡孟裕(左)強調接下來兩年目的是將老舊機車淘汰掉。蔡玲儀(右)說,換購電動車至少還會再補助1000元。
蔡玲儀提到,若開發單位收購金額過低,環保署會啟動補助,最差的狀況,不排除自行獎勵民眾1000元,只是憑證就要歸還保署,不過,此情況研判不會發生,因開發單位有需求,以近1年通過環評的有60萬噸需求,很有可能開發單位會提出比1000元還高來的金額收購。
淘汰老舊機車補助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民眾只要於補助期間完成老舊機車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於補助辦法發布後,就可以至環保署指定網站申請補助。蔡孟裕提醒,補助期間「新購電動機車」,取得的所有事實證明 ,要保存2年,這些資料將以備未來所需。
▲環保署鼓勵民眾將老舊燃油機車淘汰。(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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