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姓補習班老師前年透過流浪貓協會領養貓咪,事後貓咪卻離奇死亡,因而被協會懷疑有虐貓嫌疑,怒對趙男提告。(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CC0圖庫)
記者黃宥寧、林冠吟/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趙姓男子,前年透過流浪貓協會領養「花生」和「巧克力」2隻貓咪,事後卻突然通知協會「花生」在家中突然死亡,要帶去火化,被協會人員緊急阻止,解剖遺體後發現趙男多次重擊其腹部,導致牠死亡。士林地院今日審結,依違反動保法判處趙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23萬元。
趙姓男子前年5月透過流浪貓協會,領養「花生」和「巧克力」2隻貓咪,雙方簽訂愛心認養協議書,明訂浪貓仍屬協會所有,如需轉讓須經協會同意,但趙男卻在同年10月15日間,持鈍器重擊花生,造成花生因多重器官出血、壞死,最後不幸死亡;隨後趙男告知協會,花生已經死亡,欲將花生直接送往火化,所幸被工作人員及時阻止,將遺體領回送往解剖。
花生不幸死亡2周後,趙男去再度透過流浪貓協會領養2隻貓,其中一隻在2個月內離奇死亡,因而讓流浪貓協會起疑,懷疑趙男有虐貓的嫌疑,怒報警對趙男提告。
趙男應訊時向檢警否認虐貓,還辯稱有可能是姐姐或是外面外送員做的,但檢調勘驗花生的解剖報告後發現,花生遭受多發的鈍力傷,身上不只一處瘀傷,包含腹部、軀幹背側都有傷,並將死因歸類非意外傷害,因而不採信其證詞,依法將趙男起訴。
士林地院勘驗相關證據後,不採信趙男的證詞,認為趙男不尊重自然生命,故意傷害貓隻,最終導致貓隻死亡的嚴重結果,且趙男犯後仍未坦承犯行,衡量其擔任補習班老師與其經濟能力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趙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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