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民眾黨近來又掀黨內風暴!15位中央委員,除黨主席柯文哲及5位黨籍立委屬當然委員外,其餘9位經黨代表選出的中央委員,每年需負擔100萬的募款責任額。但日前傳出僅2人達標,其餘委員抱怨額度過高、募款有困難,還醞釀集體請辭;為此,民眾黨29日舉行中央委員會,將再給予3個月的寬限期。
繳100萬沒實權 中央委員不滿權利義務不對等
民眾黨15名中央委員,當然委員包括黨主席柯文哲及賴香伶、張其祿、高虹安、邱臣遠、蔡壁如等5名不分區立委,另有9人為透過黨代表大會選出,包括林富男、蔡炳坤、江和樹、孫正華、楊博宇、劉瑋、吳達偉、龔勤文、陳思宇;候補5席為陳安淇、李思慧、陳宥丞、張柏崧、馮啟彥。
根據民眾黨的財務管理辦法規定,黨職、公職人員每年有一定的募款責任額度。直轄市長150萬元、不分區立委60萬元,中央委員部分為100萬元。但黨內人士透露,年底募款期限將至,但目前票選的中央委員中,只有蔡炳坤、林富男達標,其他人都尚未繳交。
據了解,目前民眾黨內的重大事務決定權,主要還是落在每周三舉行的黨政會報;常常重要事情都討論完了之後,中央委員才知道,難以表達其他意見的狀況下只能同意,中央委員會形同只剩橡皮圖章的功能。
有中央委員不滿未獲得實權,1年募100萬但只能開差不多12次會議,且還不是重要的會議,權力、義務極度不對等,因此尚未繳交的委員傳出有默契不繳交,甚至還要集體請辭等,對黨中央施壓。
延長3個月寬限期 柯文哲:不能明知規定卻不遵守
據轉述,黨主席柯文哲在會中表示,「台灣人沒有守法的觀念,規則訂好了就應該要遵守」,但考量到今年有近半年時間在二、三級警戒,因此決定給予3個月的寬限期,讓上繳募款額度的期限延後到3月底。
與會人士指出,柯文哲對於不遵守規則或無法遵守的做法非常反感,認為既然規則訂出,就是應該要遵守,有問題的話可以討論,但不能不遵守規定。在給出寬限期後,柯也強調,中央委員若需要黨提名參選議員,就是要繳錢,不能一開始就知道要繳錢的規定,還不遵守。
此外,柯文哲在會中還對秘書長謝立功的處理方式感到不滿,質疑明知道會發生這些問題,怎麼不在事情發生前做溝通?放任爭議傳開之後,才緊急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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