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腥大手筆買房!搞上渣小王向老公認錯求救 竟成SOD女主

▲▼外遇前兆怎麼發現?美女律師開示。(圖/Pakutaso)

▲北市人妻外遇被丈夫發現,丈夫看在她與小王保證不再發生選擇原諒,豈料2人竟在外購屋繼續畸戀。。(圖/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人妻外遇在丈夫原諒下,竟不自愛與小王在外置屋繼續暗通款曲。豈料,恐怖小王卻恐嚇要將2人通姦照散佈,人夫因此不堪其擾,約出小王簽和解書,要求刪除手機、雲端等所有檔案,若做到則不提告侵害配偶權。但小王卻違反承諾將2人性愛影片傳上臉書甚至加註「關渡花錢叫來八里幹的妓女」,人夫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人夫阿祥(化名)主張在去年1月間從妻子小玲(化名)平板電腦通訊軟體對話中,發現她與朱姓男子互傳甜言蜜語、露骨性愛對話及各種出遊親密照,他憤而攤牌,但朱男與小玲卻不斷保證不再發生類似行為,心軟的阿祥也選擇寬容以對。

拍胸脯掛保證都是假!小玲在今年5月時,因不堪小王威脅恐嚇,向丈夫求助並坦承她與小王在外置屋持續通姦,但小王卻揚言公布要將2人性愛照片影像PO上社群網站,也讓阿祥不堪其擾,同年6月決定找朱男和妻子簽立和解書。

依照和解書約定,朱男同意在簽立完和解書後,立即刪除手機、電腦、雲端、備份或臉書中,所有阿祥與小玲有關的照片、影片或文字訊息,並承諾不會再對外提及與小玲交往細節,若有確實信守承諾時,阿祥則同意拋棄對朱男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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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外遇後在丈夫原諒下,竟在外置屋繼續與小王暗通款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但可惡的朱男,簽下和解書後違反承諾,臉書上並未徹底刪除他與小玲的照片,甚至又在臉書上傳2人性愛時所偷拍的影片,甚至加上文字備註「關渡花錢叫來八里幹的妓女」,對此阿祥認定朱男違反和解書約定,導致他憂鬱失眠,因此向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

朱男提出抗辯表示,他與小玲2019年底開始交往,到去年9、10月只剩下金錢往來,印象中大概發生過5次以下的性行為,去過北海岸、宜蘭、陽明山等處遊玩,他也與阿祥夫妻和解,依照和解書約定讓小玲拿到房子,他強調並無違反約定的承諾,至於臉書上傳的「關渡花錢叫來八里幹的妓女」影片,他也沒指名道姓,影片中的男子是他沒錯,但女子不是小玲,而是花錢叫來的應召女,故請求法官駁回阿祥的求償100萬元訴求。

法官經查,發現和解書第4條約定是,朱男同意和解書簽立後,應立即刪除所有阿祥與小玲(包括親戚朋友)照片、影片等,依第5條約定,是不再對外提及2人交往細節,也不得高談闊論或散播會危及阿祥夫妻間婚姻和諧訊息,但朱男仍在今年8月在個人臉書張貼他與小玲擁抱親密照片,並加註「奇怪,狗雜種不是整天對我嗆東嗆西,怎麼突然都安靜了,我等你喔!我幹你祖宗39代知道了嗎?記得」等文字。

對此士林法院民事庭認定,朱男違反承諾,因此阿祥仍保有侵害配偶權請求權,審酌雙方經濟等,阿祥擔任運動中心主管,年薪約為80餘萬,名下有土地及房屋,朱男為木工師傅,月薪約為4到5萬元,以工作天數為準,名下無其他資產,認阿祥請求賠償非財產上損害之金額,以5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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