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碩士情侶弒父棄屍。(圖/民眾提供)
記者鄧木卿、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驚傳弒父棄屍命案,死者是一名在國小擔任警衛的江姓男子,其32歲、讀碩士的大女兒夥同34歲張姓男友,持榔頭殺害老父親,還將遺體掛在機車上,載往太平山區棄屍。台中市社會局社工曾多次勸江父聲請保護令,但江父心疼女兒遲遲未聲請,未料竟遭殺害。
據悉,江父客氣、每次社工訪視時,情緒都相當平穩,社工曾多次勸江父聲請保護令,但透露女兒近來狀況好轉,為人父母不忍心,所以都沒有聲請。
▲江父疼愛女兒不願聲請保護令,卻遭殺害被棄屍山區。(圖/民眾提供)
擔任國小警衛的江父,月收入至多3萬元,江女靠著父親資助加上助學貸款,到美國求學7年,後來江家不再金援,江女只好回台灣。江女疑似因不滿父親多年阻止其和男友交往,還不願意贊助其出國留學費用,27日竟夥同張姓男友到父親擔任警衛的學校談判,雙方一言不和,張男竟直接持榔頭將江父打死,2人事後還一起將父親的遺體靠在車頭,載往山區棄屍,直到二女兒察覺事態不對,報警協尋父親,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江父曾通報家暴,為家防中心服務個案,社會局開案2個月以來共訪視5次,先前江父曾透露女兒狀況有改善,每次江女上門要錢不成就會與老父親起糾紛,逼得老父親江男報警處理,社工也鼓勵江男聲請保護令,但江男認為女兒後來狀況有改善,而社工也曾與江男討論安全計畫,包括變更上下班路線、行車紀錄器及安裝手機報案APP等,卻未能防止憾事發生。
依規定,保護令有5種類型,包括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命遷出住居所;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的一定距離以及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等,如果加害人經法院核發含有上面類型的保護令,卻仍然違反的時候,就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