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林昱萱/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張姓員警、黃姓員警勾結車手,暗槓了本須上繳的100多萬元贓款,而經檢警深入調查後發現,周姓員警、一名余姓男子均牽涉此案。對此。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余男6年、張男5年6月、黃男3年、周男2年6月徒刑。
▲基隆警員涉毒品黑吃黑販毒案。(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回顧整起事件經過,2021年2月5日晚間有2名員警遭到暴打,而經檢警涉入調查後發現,該2名員警是因為與查緝對象共謀、想假借查案知名,行侵吞黑錢之時,而當晚匯兌上游賴姓嫌犯透過管道邀約員警談判,想要追回100多萬元的款項,但黃姓員警堅稱不知情,這才遭當街暴打。
判決指出,余男與張男其實是好友,兩人交情很好,而張男因為知道余男有購買毒品的管道,且因為毒品案件遭通緝,在績效壓力之下,要求對方提供毒品等案件查緝作為績效,而余男則基於牟利,且可作人情給張男,兩人在此條件下達成毒品黑吃黑、金融黑吃黑的謀議,而在毒品黑吃黑的協議內容為,張男、余男侵占毒品後雙方平分,而由於員警並未施用毒品、也沒有管道,因此張男將一半毒品價金交給余男後,由對方將毒品賣出,而張男再自行決定要如何將錢分配給參與之警員。
▲▼基隆警捲入毒品黑吃黑,30日出庭前往法院。(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另外,周姓員警在業績、經濟壓力、黃姓員警在經濟壓力之下,答應了張男的邀約,共同加入黑吃黑。其中,余男就於2020年4月間,約出葉姓男子要交易毒品,並故意將消息透露給張男,而張男知悉後則立即帶著黃男、周男前去查案,並扣下對方的毒品150克。
隨後張、周2人將毒品據為己有後,又交由他人將毒品混充白砂糖,作為查案用的證物,之後剩下的75公克,則由他人轉交回給余男,余男則交付6萬元的現金給張男,並由張男分配。另外,隔一個月後,余、張2人又用同樣方式扣得毒品130公克,之後余男再輾轉付錢給周姓、黃姓、張姓、蘇姓等4名員警不等價金。
另外,蘇姓員警的部分,其堅稱絕對無犯下此案並表示,雖然有目睹掉調包毒品過程,但他並未提供裝有砂糖的夾鏈袋給對方掉包毒品,且雖然案發後,周姓員警有匯款5千元給自己,而經詢問後,發現該款項是張男要求匯款,自己當時有想將該筆款項還給張男,卻遭到對方拒絕。
法官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蘇姓員警與本案毒品黑吃黑案見有關,因此判其無罪。其餘,張員、周員、黃員等人則都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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