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被控教唆恐嚇性侵被害人和解翻供。(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6年前因性侵女高中生被判刑定讞,得知被他性侵的被害人小熊在牛郎店賴帳13萬多元,張找女友出面協助調解不成,牛郎店控告小熊詐欺,小熊到案透露,其實是張華茂為了要把性侵案翻案,恐嚇強迫她收錢寫自白書,好讓張華茂提再審自清,但台北地檢署根據LINE對話紀錄等事證,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張等4人。
▲性侵案被害人後來到酒店上班,卻被牛郎店指控詐騙消費款13萬多元。(示意圖/pixabay)
張華茂綽號石頭,因在2015年間性侵當時未成年的小熊,2018年7月被最高法院判刑4年2月定讞,但張華茂並沒有馬上報到入監而通緝,就在張華茂躲藏逃亡的這段期間,到酒店上班的小熊在2018年10月間,和朋友到中山北路的知名牛郎店消費3次,事後遭牛郎店追討積欠的13萬4700元,負責追討的葉姓男公關姊夫剛好就是張華茂的員工。
小熊認為早己繳清自己當時的消費額度,但葉姓男公關仍帶著許姓姊夫在11月20日登門討債,在談判過程中,雙方提到共同認識的「張華茂」,許男打電話找張華茂商量後,由張的潘姓女友到場協調。
事後小熊仍然沒有把錢還給牛郎店,因此被控告詐欺,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已經先處分不起訴小熊,不過小熊到案時驚爆,2018年11月20日那天的談判,張華茂涉嫌教唆女友、許男等人,逼她簽下自白書,承認自己沒有被性侵,以利張華茂翻案,還強迫她收下20萬元和解金。
▲被害人表示現場就有付清自己的消費款,否認欠牛郎店的錢。(示意圖/Pixabay)
檢察官簽分另案偵辦張華茂等4人涉嫌教唆、恐嚇等罪,但張的員工許男辯稱,當時是小熊主動說要找張華茂,原因是她媽媽當年欠債,所以逼她說被張華茂性侵,「如果你有認識他,是否可以幫我打電話給他,我要跟他道歉順便請他幫忙我把這些問題解決」。
此外,代替張華茂到場的女友也提供LINE對話紀錄,顯示她事後還曾請小熊確認,有沒有把自白書拿給律師和家人確認內容,對話中完全看不出小熊有害怕的樣子,查無小熊被強暴、脅迫簽署自白書,或者被迫收下和解金的事證,更無從認定張華茂教唆女友或葉姓男公關以及許男等人去恐嚇小熊,因此處分張等4人都不起訴。另外張涉性侵部分,先前已經被捕入監,2021年4月間獲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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