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二分局警方,聲請拘票並拘提拒檢竄逃的38歲黃姓男子到案,依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二分局,28日凌晨3時許,在康樂、正興街口,發現有輛自小客車交通違規,即予以上前取締,惟該名駕駛人先假意配合後伺機脫逃,員警見狀即站立車輛左前方喝令駕駛下車受檢未果,過程中造成員警腳部受傷,警方鳴槍示警仍被竄逃,警方經聲請拘票並拘提38歲黃姓男子到案,依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
據了解,該部自小客車車行不穩,且紅線處逆向停車,台南市警二分局巡邏員警見狀,即上前攔查,欲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開單告發,不料駕駛人卻先假意配合員警取締盤查,只開車窗一條縫,交出證件後,人並不沒下車,隨即突然發動引擎意圖規避盤查,員警見狀即站立車輛左前方喝令駕駛下車受檢,卻遭駕駛開車強行逃逸,警方對空鳴槍一槍示警制止未果,甚至造成員警腳部受傷。
警方於當天晚上6時多,即持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將38歲的黃姓男子緝捕到案,初步了解,黃男案發時疑有酒駕故不願配合下車受檢酒測,如今涉犯妨害公務及肇事逃逸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可能得不償失。
市警二分局表示,對於轄區維護治安秉持零容忍、零間隙、零間斷,不允許藉此來挑戰破壞治安維穩的決心,轄內刑案發生本分局責無旁貸,定全力查緝相關涉案人到案,亦呼籲:員警依法攔停盤查,切莫心存僥倖規避,二分局持續落實依法攔查,進而打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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