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警方加強酒駕取締作為,杜絕酒駕行為發生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潮州警分局從本24日起加強取締酒駕作為,已查獲18件,其中10件超過刑法規定,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8件開單告發,有效杜絕酒駕發生,但為持續保障用路人安全,即日起至春節期間,將持續針對易肇事路段啟動高密度取締勤務,籲請民眾勿心存僥倖心態。
潮州警方說, 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正逢冬至、尾牙、元旦及農曆春節等節慶;民眾常有進補的飲食習俗,也因此易衍生酒駕違規情事,因此特別規畫了「防制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強力取締酒駕行為,分局長黃國源更於29日親自率員帶班夜間執行防制酒駕勤務,展現防制決心。
經統計,潮州警分局2020年度轄區酒駕肇事共發生121件,警方啟動「防制酒後駕車」大執法,2021年度酒駕肇事件數降為88件,總計減少33件,發生率減少27%;而本月24日起綿密規劃取締酒駕勤務,已取締了18件,其中1起,駕駛人(55歲)酒後開車自撞電線桿受傷,經送醫治療,抽血酒測,酒測值高達1.89毫克,幾達已醉死狀態,右腳小腿骨折,未來警方將持續增加執法強度,決不讓類似酒後駕車的「飲君子」再存有僥倖心態,恣意開車上路,危害民眾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潮州分局長黃國源提醒民眾,歡度節日、朋友聚會難免飲酒助興,但酒後絕不能開車,可「指定駕駛」、「酒後代駕」或「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回家。警察執法沒有空窗期,而且社會大眾對於酒後駕車行為也是零容忍,安全絕對是回家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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