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綜合報導
行人過馬路時,車輛應禮讓。不過,新北汐止長安國小旁的鐵路高架橋附近昨(30日)有一名男子走過斑馬線時,因機車未禮讓,竟動手推了騎士一把,隨後淡定離去,而被推的騎士則是向右拐了一下,直接往前行駛,所幸並未受傷,但誇張的景象讓後方騎士看傻眼。對此,事發畫面也隨之曝光。
▲▼ 男子過馬路推機車 。(圖/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授權提供)
臉書粉專「記者爆料網」分享「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的影片寫道「雖然小編很討厭不禮讓行人的車,但這樣下手真的母湯啦!」透過畫面可以看到,當時揹著後背包的男子行經斑馬線,見到機車未禮讓,直接舉起手來推了騎士,結果騎士向右拐了一下,接著就落跑,場面相當驚險,至於男子則是動手推了一下,隨後淡定離去,讓後方身穿藍色外套的騎士看呆,騎車過程忍不住望向該名男子。
畫面曝光後,網友接連留言,「一點禮讓行人的觀念都沒有難怪事故一再發生,該受譴責!」「讚」、「居然沒倒!」「順便檢舉啊本來就該禮讓」、「幹的好」。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駕駛可被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緩。
不過,交通部的部務會報於今年1月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了強化行人的路權保障,像是車輛未禮讓行人優先通過者,罰鍰上限從新台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
車輛不停讓行人先行3點取締認定原則:
一、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二、路口有人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得逕予認定舉發。
三、以攔停舉發方式執行為原則,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直接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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