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員2度偷拍女警洗澡,被依法判刑並賠償。(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員警日前被控用手機2度偷拍女警洗澡,而東窗事發之後,陳員還企圖以60萬做為封口費,要求女警不要聲張。誇張的行徑曝光後,陳員被依法判10月徒刑、民事部分則須賠償83萬元,而其目前也已經被調離原職。
判決指出,該派出所因為經費不足,導致女寢室的熱水器長期失修,因此被害女警只能到公用浴廁洗澡。未料,陳員卻偷偷尾隨進入浴室,並將手機高舉過隔板偷拍,直到某次被害女警在洗澡時,驚覺頭頂上有黑影在晃動,嚇得趕忙穿上衣服,並將此事告知主管,才讓全案因此曝光。
陳男坦承所有犯行,但卻辯稱自己不知道浴室裡面的是女警,以為是另名王姓男員警,想要與對方惡作劇才會犯下此案,讓大家一度認為是女警小題大作,也讓對方身心受到嚴重創傷,而雖然陳員雖在審理的最後,提出60萬元和解的條件,卻在和解書中要求女警撤告、不得洩漏內容,否則將支付違約金。
對此,法官認為,陳員這樣的作法,只是討價還價要求對方撤告,並非真心彌補對方,考量陳員坦承犯行、未來回歸社會的可能性等情,依兩次偷拍犯行判他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另外,民事部分,法官則認為,陳員的行徑明顯欠缺尊重女性人格尊嚴、身體權、隱私權等觀念,也已經嚴重造成對方身心靈傷害,因此判其須賠償8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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