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姓兄弟趁母親中風時,盜領1千萬存款。(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基隆報導
基隆一對湯姓兄弟趁著母親中風住院後,拿著母親的印章、存摺,於短短2年內就陸續盜領1千萬元,整起事件直到湯母過世後,兩人的姊姊發現這件事,氣得對兩個弟弟提告。對此,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法各判2人1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湯母因為下肢無力、溝通障礙等狀況住院,之後又被院方診斷出有中度失智的情形,且湯姓兄弟也知道此事,但兩人卻趁著母親以欠缺正常辨別事理之能力,二人竟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在未經母親的同意、授權之下,盜蓋母親的印章、冒用簽名後,陸續在母親的帳戶之中提領出1千萬元。
兄弟倆盜領1千萬的現金後,各自拿走500萬元,而這起事件直到兩人的大姊於母親過世後,發現帳戶內有金額嚴重短少的問題,才讓此事因此曝光。對此,湯姓哥哥辯稱,「我不認為我媽3月份是意識最不清楚的時候,因為她當時身體都不方便了,我怎麼帶她去銀行,我始終都沒有說這是贈與行為,父母親叫你做事情不會用白紙黑字寫,都是口頭吩咐,我們就去做了。」
湯姓弟弟則表示,「媽媽在2015年2、3月間意識清楚前,哥哥有詢問我,媽媽的錢要如何處理,我哥哥跟我說我媽要將内湖租金1000萬元轉匯各500萬元到我們2人之帳戶,所以我跟我哥哥與我陸續去轉錢,500萬元各分次轉帳之原因,因為我媽有定存需解除,有贈與稅的問題。」湯弟還說,當時家族成員進行財產分割協議時,也有載明內湖房子歸兄弟2人所有,租金也歸屬2人,因此可以證明內湖房屋租金本就是2人的,但為租金會沒有存入2人帳戶,湯弟則辯稱,「母親說要放在哪裡,我們做兒子的基於孝順,也不方便爭執。」
不過,2人的說法被大姊打臉,湯姓大姊表示,雖然當時內湖房子確實過戶給2個弟弟,但大家當時也有說好,租金還是由湯母負責收,以此做為湯母的生活費。對此,法官勘驗各項證據後認為,湯姓兄弟用盜領方式冒用母親名義領取存款,且金額高達1千萬元,又無法證明此舉是在母親的授意,認為2人已經觸犯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且因為盜領金額過於龐大,也已經影響到同為繼承人的湯姊的權益,且兩人犯案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法各判兩人1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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