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騎士跟公車就停在路中央,結果都被開罰單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一輛重型機車跟公車2日停在高雄市的五福三路跟成功一路口,機車騎士跟公車駕駛雙方就在路中間吵起來,警方獲報趕到現場之後,要求雙方到派出所說明,騎士以「我趕時間為由」拒絕,惹惱員警回說:「報案就得處理」,最後這名重機騎士被發現「越級駕駛」,多開了一張紅單。
這起案件發生在2日11時40分,五福三路、成功一路口有公車、大型重機車停於路中;經警方到場瞭解,57歲的趙姓公車駕駛跟大型重機車駕駛28歲的李姓男子,雙方疑似因爭道緣故,將車輛停於在成功一路北上車道。這起交通糾紛起因是公車沿成功一路行駛要左轉五福三路時切入內側車道,因而造成後方大型重機車騎士不滿。
▲重機騎士跟公車就停在路中央,結果都被開罰單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員警當場要求雙方回到派出所協調處理,李姓男子以「我趕時間」為由拒絕,但員警表示已經報案了,最後警方依照逕自停駛路口部分,以道路交通處罰條例55條1項違規臨停路口對雙方駕駛製單舉發開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緩,而李姓騎士無大型重機車駕照,亦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22條1項5款越級駕駛部分製單舉發,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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