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房間性侵16歲女網友 清潔工「3原因」躲過2年牢飯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基隆20歲的蔡姓清潔工去年6月與年僅16歲的小美(化名)相約到飯店休息,卻趁機在房內強行發生性關係,結果被一狀告上法院。基隆地院考量到他年紀尚輕,犯罪手段尚非殘暴,女方也願意給予機會,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美被帶到飯店開房間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蔡男與小美是網友,2020年6月間他騎車前往女方就讀的學校接人下課,接著兩人一起到基隆市某飯店開房間休息;過程中,他不顧小美意願,強行性侵得逞,還要求口交,後來是學校導師發現異狀,才揭穿他的惡行。

面對上述指控,蔡男出庭時皆坦承不諱,也表示犯案當下知道小美尚未年滿18歲。基隆地院法官認為,蔡男因為一時性慾衝動,未尊重小美意願,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法定刑為有期徒刑3年1月以上。

不過,法官考量到蔡男犯罪手段尚非殘暴,事後也很後悔並積極尋求諒解,後來也與小美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加上小美透過律師表明願意給予機會,「他年紀很輕,同意從輕量刑」,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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