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為遏止酒後駕車的民眾,連續10日執行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計取締240件酒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185件。(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正值尾牙旺季,南警為遏止酒駕,2021年12月24日平安夜起至2022年元旦連續假期,連續10日執行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除酒駕路檢外,並針對餐廳、Pub等飲酒場所的停車場外道路,加密機動攔檢取締,從源頭管制酒駕民眾進入道路危害其他用路人,計取締酒駕240件,涉公共危險罪嫌移送185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測值達0.15mg/dL以上,機車駕駛人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駕駛人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警方統計2021年共計取締酒後駕車6479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4232件,顯示民眾酒駕情形仍多,警方也提醒不要忽略「不自覺酒駕」,多數民眾以為喝酒當天不開車,睡醒隔天就可以駕車,但實際上隔天體內仍有殘留酒精,在宿醉狀態上路卻不自知,遭警方攔查仍會被依法送辦。
再來是尾牙及春酒旺季,台南市警方也會配合全國政策,從現在起至農曆過年後,將持續針對酒駕加強執法,呼籲民眾酒後選擇「指定駕駛」、「代客開車」或坐計程車回家,避免酒醉上路,危害其他用路人。
市警局長方仰寧表示,生命無價,酒後勿駕,才能永保安康,南警也會貫徹「酒駕零容忍」的決心,避免酒駕傷人憾事發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