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萬丹鄉孫姓男子不滿林姓同居人提議分手及金錢問題,今(4)日凌晨到林婦住處潑漆,林婦的女兒將過程PO網,由於先前林婦於去年12月下旬已申請保護令,法院獲悉今核發保護令,「相對人不得有騷擾、施暴情形,並須遠離被害人住居所等至少100公尺」,如相對人再有侵擾施暴情事,警方會依違反保護令罪究辦。
▲林婦住處遭潑漆 。(圖/翻拍,下同)
屏東警分局說,林姓女子於《爆料公社》張貼屏東縣萬丹鄉民宅遭潑漆案;警方調查,查該案當事人於去年5月間,警方有受理過其家暴案並同時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惟法院審理後未核定保護令。
去年12月下旬,雙方因分手及金錢問題,再次發生糾紛,該男子開車衝撞當事人家門,警方受理後再次聲請民事暫時保護令,法院已於今日核發,「相對人不得有騷擾、施暴情形,並須遠離被害人住居所等至少100公尺」,如相對人再有侵擾施暴情事,警方會依違反保護令罪究辦。
警方表示,今日凌晨1時18分林婦住處發生被潑漆事件,警方已成立專案小組調閱附近監視器,確認案發情形,並依被害人指述,派員前往相對人家中通知其到案說明,釐清案情,並約制相對人勿有侵擾施暴情形。
警方呼籲,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或有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情形,可撥打113、110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或警方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受暴人或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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