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亡夫72萬存款辦後事涉詐欺 名嘴全嘉莉賠女兒283萬免牢災

▲▼ 醫藥記者出身的資深名嘴全嘉莉,因提領過世丈夫陳萬達的存款,被女兒陳子嫣提告 。(圖/翻攝全嘉莉臉書)

▲ 醫藥記者出身的資深名嘴全嘉莉,因提領過世丈夫陳萬達的存款,被女兒提告判刑 。(圖/翻攝全嘉莉臉書)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醫藥記者出身的名嘴全嘉莉,2019年底在丈夫過世後,提領丈夫存款共72萬元,遭女兒指控涉嫌侵占,全嘉莉堅稱都用於丈夫醫療與喪葬所需、沒有私藏,仍被起訴,她在審理時支付283萬元跟女兒和解,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全嘉莉已有悔意且無前科,女兒也同意原諒,改依詐欺取財罪判全嘉莉4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全嘉莉(52歲)的陳姓丈夫生前也從事媒體工作,2019年12月因癌症過世,全嘉莉不久也短暫消失在螢光幕前,去年(2021年)復出承認罹癌、持續治療。但沒想到她遭女兒陳子嫣指控盜領丈夫存款,涉犯侵占罪嫌。

全嘉莉在丈夫過世3天後起7天內,分12次提領丈夫存款各6萬元,合計72萬元,她到案堅稱沒有侵占丈夫遺產,領來的錢都用於支付丈夫的醫療與喪葬費用。檢方第1次偵辦將全嘉莉不起訴,但被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認定全嘉莉領款前沒徵得全體繼承人同意,依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全嘉莉認罪,並支付女兒283萬元達成和解,女兒撤回告訴、同意原諒。法官指全嘉莉擅自提領過世丈夫存款,行為實非可取,但已有悔意又無前科,因一時失慮而犯法,應無再犯之虞,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准許緩刑2年,且不必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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