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吳姓女子因認為自己的設計遭到台南文化中心抄襲,狂叩文化中心電話要討公道,還痛罵承辦人員「狗屎」。(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林冠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吳姓女子去年9月因覺得台南文化中心有部分設計方案抄襲其設計,怒打電話向文化中心討公道,期間吳女和承辦人員越講越激動,一氣之下,在電話裡痛罵承辦人員「當白痴」、「狗屎」,事後遭法官依違反《社維法》,處以3000元罰鍰。吳女不服,怒提抗告;台南地院審理後,卻逆轉將原裁定撤銷,判吳女免罰。
吳姓女子去年9月16日,因認為台南文化中心有部分設計有抄襲她的設計,從上午10點開始至下午3點,5小時不間斷的不斷打電話向台南文化中心討公道,但由於遲遲未能獲得吳女理想的回覆,吳女一氣之下竟當場在電話裡痛罵承辦人員「當白痴」、「狗屎」,事後慘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送辦,台南地院也依違反《社維法》,裁定吳女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判處3000元罰鍰。但吳女不服,怒提抗告。
吳女向法官強調,她只是打電話詢問台南市文化中心,並未實際到場,更怒指文化中心抄襲她的設計,並販售票務,還在公開臉書上播放動態設計,卻不斷逃避回應,還給她假消息,誣指她不斷打電話5小時以上。
台南地院勘驗通話錄音後指出,吳女確實在電話中脫口「當白痴」、「狗屎」等語,但由於吳女是因為認為自己的設計有遭到抄襲之疑,因而致電台南文化中心詢問,主要原因為吳女對於自身智慧財產權侵害疑義而生,過程中,吳女雖未能妥善控制情緒,而口出不雅之詞,但法官認為不能因此就否認吳女致電的動機,為企圖保護自身權益。
法官指出,此外吳女是以「打電話」的方式打給台南文化中心,並不存在「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的場域概念,認定打電話非屬在公共場所所為,因而撤銷原裁定,改判吳女免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