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改名為元宇宙(Metaverse),諸多運用成為話題,是否也可運用於司法,創造出VR Court呢?(圖/路透)
FB宣布改名為Meta後,有關元宇宙(Metaverse)的諸多運用,一時之間成為熱門的主題,2022年也因此被稱為元宇宙元年。雖然元宇宙的實踐,目前還是以VR(Virtual Reality;虛擬實境)、AR(Augmented Reality;擴增實境)遊戲為大宗,但在這兩年的疫情期間,線上工作與線上會議的普遍化,似乎也多少具備了元宇宙的雛形。只是這股熱潮,能否擴展到刑事法庭成為未來司法的重要課題。
在2021年5月開始,因疫情升高至三級,各法院就實施遠距的視訊開庭(請見 吳景欽/遠距開庭、公開審判與網路直播),但這種開庭仍是以現實世界為基礎,且畫面呈現仍屬於2D影像,於視野與角度上,仍難以與實際的法庭審判相比擬。
雖然元宇宙的概念,目前仍處於廣泛且模糊的定義,卻脫離不了在網路上建構一個有別於現實,卻又相當接近真實的世界。而在這個虛擬世界裡,任何人無須外出,只要戴上頭戴裝置,並以分身(avatar)進入無遠弗屆的空間,除了娛樂外,也可以進行與現實世界相同的交流、工作、教育、買賣、營利,甚至是藝術創作。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虛擬與真實世界間的區隔會越來越模糊,甚至可能完全取代現實世界的活動,就有如一級玩家或駭客任務所呈現的場景。而在VR、AR技術不斷進步的同時,是否也可能將其運用於司法,如VR Court呢?
就目前硬體的技術層面來說,要建立一個很像真實的VR Court,並非難事。這種虛擬法庭所帶來的最大方便,即是不須出門即可進入法庭,尤其是對於可能因出庭致心理壓力的證人,更具有實際的效用。對於易受傷害的證人,如性侵害被害人,必須在被告詰問權與防止被害人二次傷害間取得平衡,以VR Court的方式,既可讓被害人免於面對被告,也可保障被告的詰問權。
又如在人民參與審判的案件裡,因在正式審判前,為了防止先入為主的偏見,故平民審判者不可能接觸到任何卷證,致於審判時,才能看到兩方所出示的證據,這事實上是相當嚴峻的考驗。所以在VR Court的場合,就可還原案發現場、犯罪過程、鑑定經過等等,甚至藉由穿戴裝置,亦可讓審判者碰觸更多的案件細節,因此不需要陷入冗長且可能艱澀的交互詰問的混沌狀態。
而更大的好處是,一般在遠距開庭是否同時於網路公開,或有疑慮會帶來證人、被害人、鑑定人等的心理壓力,但在VR Court裡,因任何人是以網路身分出現,故這種問題與壓力似乎也會因此降低,開放網路直播的正當性,也會因此強化。同時,一般民眾亦彷彿進入實際法庭般入座於旁聽席,也無人數控管,甚至是疫情考量的限制,更彰顯公開審判的真諦。
只是元宇宙法庭也有諸多現實的困境:例如雖不用出門,卻必須戴上穿戴裝置,除了這些裝置仍可能笨重外,也涉及到參與者是否都有這些裝置,以及是否相容、如何確認身分等問題。審判是條漫長過程,如何克服3D暈眩,也是一大難題。
即便這些硬體設備隨著時代變遷而一一被克服,但還有法律上的障礙必須突破。因在VR Court裡,所有人皆是以分身方式進入,這不免與直接審原則有所衝突。如審判者在聽取證人陳述時,無從觀察到對方表情,更無從得知身旁是否有人引導或協助,且所有展示的證物與原本是否相符,都會是很大的問題。畢竟,虛擬的世界,就算再真實,也不能等同於現實。
總之,隨著元宇宙時代的來臨,法庭的審判活動,也可能會因此產生變化,或許於現階段,元宇宙法庭可能因技術、法律等因素,致難以實現,卻也無法否定其未來發展的可能性,致得投入司法資源進行模擬與實驗。而於此時,或可以不涉審判核心的訴訟外紛爭解決,如認罪協商、刑事和解等模式,成為元宇宙司法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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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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