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東石鄉三家村台17線5日深夜一土地公廟發生槍擊案,從事土方掩埋生意,綽號「包子」24歲張嘉恩頭部中彈,涉嫌開槍打中被害人的張、侯、許姓等犯嫌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後,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更證實,當晚兩派人馬曾開槍駁火,涉案重要關係人侯姓退休刑警8日到案,卻喊稱是張嘉恩先挑起糾紛。
▲東石槍擊案。(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嘉義縣東石鄉槍擊案傳出54歲朴子警分局退休侯姓偵查佐涉案,檢方簽發拘票,侯員主動到朴子警分局投案並供稱,警職期間曾查獲被槍擊張嘉恩,非法持有槍械,雙方當時就已有嫌隙。
侯員向媒體表示,退休後與友人投資土方廢土工程,雖合法經營,卻因疑似擋到張嘉恩財路,被破壞機具、砸車,也由於是第一筆生意,才提出15萬元想息事寧人,但張嘉恩覺得太少,還不斷持槍登門要脅、嗆聲,因此雙方相約當天談判,卻在土地公廟「巧遇」,兩方持槍互射,張嘉恩不慎中彈。
張嘉恩中彈後,同車許姓友人報警,警方到場先將人送醫急救,並通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隔天(6日)聲稱開槍打中張嘉恩的犯嫌張壬榤、侯姓小弟先後投案。
警方隨後也分別在雲林縣麥寮鄉某處和東石鄉某學校旁空地,各起獲改造手槍2把及子彈4顆;其中東石空地的槍枝,就是張壬榤等人逃逸途中所丟棄。
然而,張嘉恩的許姓友人向警方表示他們車上只有一把刀,否認開槍;而張壬榤卻說張嘉恩這方先開槍,他們才回擊,雙方說法有出入,警方對雙方說法存疑,究竟多少人開槍、開多少槍?一切有待侯姓退警說明。
張壬榤等人6日被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以3人所為係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有相當理由認其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情形,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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