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何姓男子2019年3月與友人參加毒趴,見少女年幼可欺趁機襲胸摸臀指侵,最後鎖門硬上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何姓男子2019年3月間與友人在汽車旅館參加毒趴時,見15歲少女前來尋找男友,趁現場眾人吸毒昏睡時性侵少女得逞,少女事後向友人哭訴,何男惡行才曝光;何審訊時反控是遭對方強迫打手槍,再將精液擦在衛生紙上誣陷,還被對方持槍脅迫簽下50萬元本票,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何犯行明確,依成年人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
檢警調查,已婚的何姓男子於2019年3月8日凌晨,與2名友人前往桃園區某汽車旅館參加毒趴,期間見1名少女穿著高中制服來找男友會合,何男見少女吸食笑氣後精神狀況不佳,加上其餘友人不是昏睡就是外出,竟起歹念拿棉被蓋住少女頭部,動手撫摸少女胸部、臀部與私處,還以手指插入其下體,少女被嚇醒後直說「我才15歲」,何男雖愣住,但見房間僅剩2人,索性將門鎖上,以身體壓住少女,不顧少女反抗性侵得逞。
少女友人返回汽車旅館見房門被鎖住驚覺不妙,找房務人員打開房門才驚覺少女遭何性侵,陪同少女驗傷與報警提告。桃檢偵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何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審訊時,何男否認猥褻與性侵少女,聲稱不知少女實際年紀,辯稱當晚與老婆吵架後,友人帶他去汽車旅館參加毒趴,自己是遭仙人跳,有2名男子逼迫他簽立50萬元本票,他不同意,其中1名男子持槍敲頭,將他壓在沙發上,逼他打手槍並將精液擦在衛生紙上,還說不給錢就痛打一頓再送警察局,後來為想離開向老婆聲稱做生意要用錢,先給對方15萬元,打算離開後再報警處理等語。
少女指控,她到場有吸笑氣,何男跑來抱她並亂摸她胸部等處,接著又被何壓在床上性侵,她力氣小根本無法反抗,事後躲在浴室角落,男友返回也不敢說,事後還是偷偷告訴男友被何性侵之事;少女男友則證稱,原本吸毒後意識模糊,發現女友哭訴,詢問「妳有被幹嘛嗎?」女友點頭,才知道女友被性侵。
何男經法院測謊,其中有無性侵少女等問題都呈現不實反應。何堅稱遭對方仙人跳、逼打手槍抹在衛生紙與少女下體等,經比對證人說詞後,法官不採信何之辯詞;法官審酌,何以少女年幼可欺,徒手猥褻後硬上得逞,造成少女內心難以抹滅陰影,自應予以重懲,另考量何犯後全然否認犯行,亦未積極與少女達成和解,且犯後態度不佳,審結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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