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大嬰燒燙傷植皮 撤照保母竟辯凍傷下場曝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屏東地方法院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陳姓女保母被撤照後仍收費照顧一名11個月大的嬰兒,因疏忽造成他二度燒燙傷,嬰兒的母親發現後趕緊送醫治療,事後她竟辯稱嬰兒是「凍傷」,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她犯行明確,考量她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她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保母雖有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但她的托育服務登記證書,已於2016年5月5日廢止;不料她仍在住處提供在宅托育服務,受託擔任保母收取報酬。

2018年4月中旬起,她受託照顧1名11個月多的嬰兒,但2019年1月15日因不明原因,導致該嬰兒左小腿碰觸不詳高溫物品,受到二度燒燙傷,家人發現送往北部就醫,進行皮膚移植治療。事後,陳女辯稱該燒燙傷為凍傷所致,被害人家長憤而提出告訴。

屏東地院審理後,根據醫療診斷證明,認定該幼兒是受到燒燙傷,非凍傷,陳女收費照顧無法自理的幼兒,卻疏於注意導致幼兒受到嚴重傷害,過失責任非輕,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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