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代理市長程清水等人帶頭使用振興消費券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繼屏東市、里港發放消費振興券後,屏南的新園鄉已宣佈發放1000元消費振興金,成為屏東縣第3個發放的鄉鎮市,並選擇在農曆過年前發放,讓住在其他鄉鎮的鄉親很羡慕,期盼自己所住的鄉鎮也跟進,在農曆年前領個紅包過好年。
屏東市發放振興消費金每人500元,已於先前發放,屏東市代理市長程清水、市代表會主席市民代表蕭國亮等市民代表更出面各商家宣導,鼓勵商家收用振興消費券;有些商家也開始提出加碼優惠的方案,對提振地方經濟帶來效益。
▲新園鄉長方冠丁臉書po文發放1千元消費金。
緊接著里港鄉公所消費振興金,原訂於1月14~16日3天發放,基於疫情考量,改於16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在各村辦公處,且請儘量以戶為單位,派戶內1人代表領取。
新園鄉長方冠丁7日於臉書宣佈,「宋燕秋代表提案,代表會通過,冠丁思索考慮鄉親一年多來家庭收入受疫情影響甚大,為了減輕鄉親的生活經濟壓力,決定過年前發放《振興經濟消費金》給我所愛的鄉親每人1000元,讓鄉親過個好年」,約有3萬3000多人可以拿到紅包,成為繼屏東市、里港後第3個發放振興消費金的鄉鎮市。
新園鄉發放時間,分別從18日至26日,分3個時段在鄉內15村辦公處趕在農曆春節前發放,並以一戶派一人代表領取為原則,讓鄉親很期待,「一定要去領」。
但屏東縣有33個鄉鎮市,除屏東市、里港、新園發放振興消費金,讓住在其他鄉鎮的鄉親很羨慕,期盼自己所住的鄉鎮公所也有這項措施,「當是小確幸」,並提振興地方產業及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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